美國加州洛杉磯的一個陪審團今天裁定,社群媒體巨擘Meta和YouTube因其平台設計具成癮性,導致一名少女受害,兩公司須負賠償責任,合計將支付300萬美元(約新台幣9600萬元)。此判決對社群媒體公司是否需對兒童心理健康傷害負起法律責任,具有指標性意義,可能影響未來類似案件的走向。
事實陳述與判決結果
這起案件中,陪審團認定Meta與YouTube在其平台的設計與運作上存在缺失,是造成原告少女受到傷害的一大因素。此外,陪審團也指出,兩公司已知或理應知道其服務會對未成年人構成危險,卻未充分警告使用者。根據裁定,Meta須就原告所受傷害負擔70%的責任,約210萬美元;YouTube則須負擔30%的責任,約90萬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陪審團進一步判定Meta和YouTube的行為懷有惡意或構成壓迫或欺詐。這項裁定為本案進入懲罰性賠償訴訟階段做準備,意味著兩家企業可能面臨金額更高昂的賠償金。
各方觀點與爭議焦點
在審判過程中,原告少女(簡稱凱莉)向陪審團陳述,她從6歲起便透過iPod Touch下載YouTube觀看唇蜜和線上兒童遊戲影片。9歲時,她成功繞過母親設定的阻擋功能,註冊了Meta旗下的社群軟體Instagram。凱莉表示,她幾乎無時無刻使用這些社群媒體,導致其「自我價值感真的受影響」。她指出,這些應用程式(app)讓她放棄了休閒愛好、難以結交朋友,並不斷地拿自己與他人比較。
相對地,Meta和YouTube始終主張,凱莉的心理健康問題與其平台毫無關係。他們認為,用戶的使用行為應由個人負責,平台設計並非造成用戶心理困擾的主因。
然而,原告律師藍尼爾(Mark Lanier)在結辯中將此案形容為「企業貪婪」的典型案例。他強調,這些社群平台設計了諸多功能,例如無止盡滑動瀏覽、自動播放影片、發送通知以及標示按讚數等,其目的皆是為了驅使年輕使用者沉迷其中,難以自拔。
判決背景與後續觀察
此案的判決結果,無疑為美國針對社群媒體成癮及其對未成年人影響的法律討論投下震撼彈。過去,社群媒體公司多半能成功規避對用戶心理健康問題的法律責任,但此次洛杉磯陪審團的裁定,可能為未來受害者尋求法律途徑提供新的依據。
鑑於陪審團已認定Meta和YouTube的行為涉及惡意或欺詐,後續的懲罰性賠償訴訟將是各界關注的焦點。這不僅可能大幅增加兩公司的賠償金額,也可能促使其他社群媒體平台重新審視其產品設計對青少年用戶的潛在影響,進而調整策略以避免類似的法律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