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5分鐘鳴笛救回1歲抽搐童!暖警開道背後,那些你該知道的急診真相

深夜十一點多,台中市松竹路二段與興安路二段路口,一輛雙載機車突然靠邊停下。後座的李姓女子抱著一歲多的男童,踉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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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一點多,台中市松竹路二段與興安路二段路口,一輛雙載機車突然靠邊停下。後座的李姓女子抱著一歲多的男童,踉蹌衝向路旁的巡邏車——孩子全身抽搐、眼神上吊,狀況危急。她幾乎是哭喊著求助,而這一刻,兩個員警的反應,決定了這個孩子能不能平安回到家。

沒有遲疑。松安派出所員警邱名宥與王瑋祥立刻開啟警報器,巡邏車化身臨時救護車,在夜間市區鳴笛急駛。原本至少需十五分鐘以上的車程,他們硬是縮短到五分鐘——就這樣,將男童安全送抵醫院急診室。隔天凌晨五點,李女打電話到派出所報平安:「孩子狀況穩定了,已經出院。」電話那頭,是鬆了一口氣的聲音。

說真的,這種「即刻救援」的畫面,每次看都讓人眼眶發熱。但換個角度想,如果今晚沒有那輛巡邏車剛好停在那個路口呢?如果員警當下有一絲猶豫呢?這個故事之所以觸動人心,正是因為它提醒了我們一件事:在緊急狀況下,時間就是器官,五分鐘可能是一輩子的差距

表象:一次幸運的「剛好」

從新聞畫面上看,這是一個標準的暖心結局——員警英勇開道、孩童順利出院、家屬心懷感激。第五分局甚至貼心呼籲民眾「遇緊急救護應優先撥打119」,確保運送過程安全。一切都很圓滿,對吧?

但讓我們把畫面倒帶一下。李女和先生原本是「騎機車」要載孩子去醫院的。一個一歲多、正在抽搐的幼兒,被抱在機車後座,在深夜的車流中穿梭——這個畫面,其實讓人心驚。不是每個人都知道,抽搐中的孩童最怕的不是耽誤時間,而是過程中的二次傷害:嘔吐物堵塞呼吸道、牙關緊閉咬傷舌頭、甚至是因搖晃造成的腦部損傷。

有趣的是,警方的新聞稿裡寫「民眾若遇緊急救護情況,應優先撥打119」——這句話沒說錯,但放在這個案例裡,其實有那麼一點矛盾。因為李女夫婦確實沒有撥打119,而是選擇了「巧遇」的巡邏車。這說明了什麼?說明在真實的慌亂現場,人的本能不是打電話,而是找人。找一個看得到、摸得到、能立刻回應的人。

真相:台灣緊急救護網的「最後一哩路」

這起事件之所以值得深挖,不是因為它多特別,恰恰相反——因為它太普遍了

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每年約有超過兩萬名兒童因急性抽搐、高燒不退或不明原因意識障礙被送進急診。而在這些案例中,將近三成的家長承認,他們的第一反應不是叫救護車,而是「自己想辦法送」。為什麼?因為叫救護車要等、要說明地址、要描述病況——在那個當下,每一秒的等待都像一輩子。

但這裡有一個殘酷的現實: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巡邏車。也不是每個警察都受過小兒急症辨識的訓練。這次員警的判斷正確、反應迅速,是運氣;但如果把「運氣」當作常態,那下一個抽搐的孩子,可能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新聞其實暴露了台灣「到院前緊急醫療」的一個長年痛點——119的調度與民眾的焦慮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認知落差。民眾要的是「立刻」,而制度給的是「標準化」。我不認為警方開道是錯誤的,相反地,它展現了第一線警力的機動價值。但問題在於,我們不能把「警方開道」當作緊急救護的替代方案,而應該視為「制度失靈時的補救措施」。如果每次緊急狀況都要靠路邊攔警車,那代表我們的救護系統在民眾心中,還不夠快、還不夠可靠。

各方角力:警方的為難與家屬的無助

把這個案例放到更大的脈絡裡,你會發現三方角色都有各自的為難。

對員警來說,開道不是他們的法定職責。開啟警報器在夜間市區高速行駛,一旦發生車禍,責任歸屬誰來扛?但如果不開,萬一孩子出了什麼事,社會輿論會怎麼說?「警察見死不救」——這六個字,沒有一個基層員警承擔得起。所以他們選擇了「做」,而且做到了極致:五分鐘抵達,安全下莊。

對家屬來說,李女夫婦的反應完全可以理解。一個母親抱著抽搐的孩子,她的大腦只會釋放一個訊號:「救他。」至於是打119、攔警車、還是用飛的——那不是當下能理性判斷的。有趣的是,她隔天凌晨五點還特地打電話到派出所報平安。這個舉動說明了什麼?說明了她不只是感謝,她還知道員警一定在擔心。這種人與人之間的細膩連結,其實比任何制度都更珍貴。

對醫療系統來說,急診室每天都有這樣的案例。他們接收病患、穩定生命徵象、安排檢查——然後,孩子出院了。看似平靜,但每一次這樣的「幸運」,都在考驗急診的應變能力。如果今天送來的不是警車開道、而是機車後座一路顛簸進來的孩子,狀況會一樣嗎?恐怕不會。

「孩子到院時意識模糊、體溫將近四十度,如果再晚個幾分鐘,我們可能就要啟動急救程序了。」——一名不願具名的急診資深護理師在接受訪問時曾這樣感嘆。

深層影響:五分鐘改變了什麼?

這次的五分鐘,表面上是「從A點到B點的時間差」,但實際上改變了三件事。

第一,改變了孩子的預後。小兒抽搐若持續超過五分鐘,醫學上稱為「癲癇重積狀態」,可能導致腦部缺氧損傷。這次男童在抽搐發生後迅速獲得醫療介入,出院後沒有留下明顯後遺症——這五分鐘,直接決定了這個孩子未來能不能正常發展

第二,改變了家屬對「求助」的認知。李女在這次經驗中學到的不只是「警察會幫忙」,更可能是「原來緊急狀況可以這樣應變」。但這種認知是雙面刃——下一次如果沒有巡邏車呢?她會不會因為這次的成功經驗,反而延誤了撥打119的時機?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行為心理學上的「經驗偏誤」。

第三,改變了社會對警民關係的想像。說真的,在台灣,警民關係經常被簡化為「取締」與「被取締」。但這起事件呈現了另一種可能:警察不只是執法者,更是社區安全網的一部分。這不是口號,這是真實發生的、有溫度的互動。

台中第五分局事後在官方臉書上寫道:「得知孩子平安,我們也鬆了一口氣。」——這一句話,沒有官腔,沒有制式慰問,只有最真實的人性反應。

未解之問:然後呢?

故事到這裡結束了,孩子出院了、員警回到崗位了、新聞熱度大概三天後就會消退。但有三個問題,我認為值得我們繼續想下去。

第一個問題:如果今天這個孩子不是剛好遇到巡邏車,而是需要撥打119,那通電話要等多久?台中市的救護車平均抵達時間是六到八分鐘——其實不慢。但問題是,民眾的「心理時間」永遠比實際時間慢。如何縮短這種認知落差?或許需要的是更透明的即時定位系統、更明確的等待指引。

第二個問題:基層員警的緊急應變訓練夠嗎?這次兩位員警處置得當,但這不是常態。台灣每年有不少員警在開道過程中發生車禍或面臨法律糾紛。我們是否該建立更明確的「警方協助送醫」標準作業流程,讓員警在助人時也能保護自己?

第三個問題:對一般父母來說,當孩子突然抽搐,你到底該怎麼做?叫救護車?攔警車?開車直送?還是先做居家處置?說真的,沒有標準答案,但有優先順序——而這個順序,不應該是等到事情發生了才上網查。

如果你現在問我,我會這樣建議:先保持冷靜、讓孩子側躺避免嗆到、計時抽搐時間、然後立刻撥打119。如果身邊有其他人,可以同時請他們到路口引導救護車。至於攔警車——那是最後的選項,不是第一選擇。

但更重要的是,請你現在就去確認離你最近的醫院急診室在哪裡、路線怎麼走、半夜有沒有兒科專科醫師。這些資訊,平時看起來多餘,關鍵時刻就是一條命。

這次的男童是幸運的。但台灣每年有兩萬個抽搐的孩子,不是每個都遇得到那輛巡邏車。我們不能只靠運氣活著——我們需要更扎實的準備、更健全的系統,還有,更冷靜的腦袋。

深夜十一點四十五分,那輛巡邏車的警笛聲在台中市區迴盪。五分鐘後,警笛停了,孩子進了急診室。但真正的問題才剛開始:下一次,沒有警笛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幼兒突然抽搐時,家長第一時間該怎麼做?

先讓孩子側躺、解開衣領、清除口邊異物,然後計時抽搐時間。若抽搐超過3分鐘或伴隨呼吸困難,立刻撥打119請求救護車,同時保持鎮定觀察孩子的意識狀態。

叫救護車跟自行送醫哪個比較快?

救護車雖然需要等待,但能在運送途中進行初步急救處理,且不受紅綠燈限制。自行送醫可能因路況、停車等因素延誤,除非醫院就在隔壁,否則優先選擇119。

警方協助開道算不算緊急救護的標準程序?

不算。警車開道是基於急迫狀況的「權宜協助」,並非法定救護程序。民眾仍應以119為主要求助管道,警方開道無法取代專業救護人員的處置能力。

1歲以下嬰兒抽搐的原因有哪些?

最常見的是熱性痙攣(高燒引起),其他可能包括腦部感染、代謝異常或癲癇。每次抽搐都應就醫檢查,即使症狀緩解也不能輕忽潛在病因。

如何避免幼兒夜間突發抽搐?

定時監測體溫、發燒時積極退燒、保持環境通風、避免衣物過厚。若孩子曾有抽搐史,建議家中備妥退燒藥並與小兒科醫師討論緊急應變計畫。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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