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新社2025年8月25日報導,中國最大未登記教會之一「北京錫安教會」牧師王聰,在去(2025)年10月一場深夜突襲中被帶走後,至今已與4歲的女兒分離超過10個月。如今她面臨的不只是羈押,而是「詐欺」與「非法經營」罪名——指控核心,是她於2019至2025年間收取的約66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13萬元)教會奉獻。若罪名成立,最高刑期可達10年。
深夜破門、當孩子面拉走母親:一起「依法管理」的日常場景
2025年10月某個深夜,7名身分不明的執法人員闖入任重與妻子王聰位於北京的住處。同為傳道人的任重當場被壓制,4歲的女兒頌恩在母親懷中被硬生生拉開,「孩子目睹了一切並嚇得大哭。」任重事後向法新社回憶。王聰與大批教會書籍一同被帶走,從此音訊全無。
這不是單一事件。同一波行動中,錫安教會創會牧師金明日(Ezra Jin)也被拘留,另有超過20名教會成員被捕。錫安教會曾在2018年被官方強制關閉,疫情期間轉往線上發展,卻也因網路聚會的可及性,讓它再度成為官方監管雷達上的顯著熱點。
編輯觀點:從深夜拘捕到起訴罪名,整個流程在法律形式上「於法有據」,但關鍵在於那66萬的奉獻金額如何被定性為詐欺。在中國,未登記宗教團體的財務往來被視為「非法經營」並不罕見,但將信徒自發奉獻直接對應到詐欺罪構成要件,這是對宗教自由空間的進一步壓縮。換句話說,這不是單一教會的命運,而是所有非官方宗教組織都在觀看的判例風向球。
金明日獲釋、王聰被起訴:時間點透露的訊號
這起案件的轉折點,出現在今年7月。金明日於美國總統川普向習近平關切此案數週後獲釋,目前已赴美與家人團聚。然而,就在他獲釋兩週後,中國當局隨即對王聰與其他7名教會成員正式提起公訴,地點選在廣西北海市。
「總牧師沒事,底下的信徒卻惹上麻煩,這有點說不過去。」76歲的高光俊(音譯)對法新社說。他的女兒高穎佳也是遭拘留的牧師之一。這樣的時間排序,很難不被解讀為一種外交上的「讓步」與司法上的「補償」——釋放一位國際矚目的人物,同時加速對其他人的審判進程,以維持內部監管的強度不墜。
313萬元的奉獻,如何變成10年刑期的起點?
根據任重描述的法律文件,檢方指控王聰在2019年至2025年間收取教會奉獻約66萬人民幣,因錫安教會未向政府登記,這筆錢被認定為「詐欺」所得。
任重的回應很直接:「如果我妻子因此被控詐欺,這實際上是對整體基督信仰的否定。」從法律技術面來看,詐欺罪的構成要件是「施用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但信徒奉獻的動機是基於信仰,而非對教會登記狀態的認知。將「未登記」直接等同於「詐術」,這已經是法律概念的跳躍。
數據與案例對照:在中國,未登記宗教團體的財務風險並非新鮮事。但將奉獻總額全數認定為犯罪所得,且以10年重刑為求刑基準,在近年實務中仍屬少見。對比2018年錫安教會遭關閉時,當時並未有大規模財務刑事追訴。這一次的升級,意味著監管工具正在從行政處分轉向刑事手段。
獲釋後的自白:金明日的煎熬與同工的未知
正在美國休養的金明日接受法新社訪問時坦言,得知同工仍被關押讓他感到「深切的痛苦與煎熬」。他形容自己雖然重獲自由,但實際上備受煎熬,並期盼這些同工的子女有朝一日能理解父母為信仰付出的代價。
這段話的後座力很強。一個已經脫離險境的人,沒有選擇低調沉默,而是公開表達對後繼者的掛念。這在中國宗教監管脈絡下,是極少見的公開表態。而他的話也點出一個殘酷現實:在這場不對稱的權力結構中,家屬能做的極其有限。高光俊的那句「一切只能由上級領導決定」,就是最真實的寫照。
法律觀點補充:中國憲法第36條明訂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事務條例》同時要求宗教團體必須向政府登記。問題在於,「登記」制度賦予了行政機關對於「何謂合法宗教」的實質定義權。當登記成為宗教自由的前置條件,自由本身就變成了一種許可證下的特權,而非憲法層級的基本權利。這不是法律漏洞,而是制度設計的必然結果。
一位父親的社群平台,與一個4歲孩子的等待
目前辭去全職工作、專心照顧女兒的任重,透過社群平台X持續呼籲外界關注此案。他對法新社說,他相信神並未忘記這8名同工。這不是一句空洞的信仰宣告——當司法、行政、乃至外交層級都無法介入時,剩下的最後一個發聲管道,就是社群平台與國際媒體。
值得留意的是,法新社曾試圖聯繫北海市公安局與當地看守所,皆遭拒絕受訪。中國外交部僅以「北京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回應。這種「不接受、不說明、不辯護」的三不態度,讓外界無從確認羈押條件、審判時程與法律扶助情況。透明度歸零,是所有類似案件最令人不安的共同特徵。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起案件不只是一間教會的命運,它揭示了中國宗教政策在實踐層面的幾個結構性特徵:第一,憲法保障與行政監管之間的距離,遠比條文本身更為關鍵;第二,刑事化手段正在取代行政處分成為管理非官方宗教的主要工具;第三,外交壓力對個別高知名度人物可能產生釋放效果,但對於基層成員的保護作用極為有限。
錫安教會的案例告訴我們:當一筆66萬人民幣的奉獻可以被指控為詐欺,當4歲女童目睹母親被帶走成為司法程序的一部分,那麼宗教自由的邊界就不再是法律問題,而是權力與信仰之間的角力。對讀者而言,這不只是一則國際新聞——它是一個關於信仰、家庭與國家權力交織的真實故事,而故事的後續,還在北海市的法庭上等待揭曉。
行動呼籲:如果你關心宗教自由與人權保障的界線,不妨花5分鐘檢視台灣與中國在宗教登記制度上的差異。台灣的宗教團體同樣有登記制度,但登記的目的是服務與輔導,而非管控與懲罰。對比之下,你會更清楚什麼樣的制度設計,才是對信仰自由的真正尊重。你也可以關注國際宗教自由報告(USIRF)對中國的年度評估,從更宏觀的視角理解這起案件的結構性背景。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北京錫安教會牧師王聰被控的罪名是什麼?
王聰被控「詐欺」與「非法經營」兩項罪名,指控她在2019至2025年間收取約66萬人民幣(新台幣313萬元)的教會奉獻,因教會未經官方登記,檢方將這筆奉獻認定為詐欺所得,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金明日獲釋後,為什麼王聰反而被起訴?
金明日於2025年7月在美國總統川普向習近平關切後獲釋,但兩週後王聰與其他7名成員隨即被正式起訴。時間點顯示外交壓力對高知名度人物可能產生釋放效果,但對基層成員的保護作用有限,甚至可能加速對其他人的審判進程以維持監管強度。
中國憲法不是保障宗教自由嗎?為什麼未登記教會還會被打壓?
中國憲法第36條確實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但《宗教事務條例》同時要求宗教團體必須向政府登記。問題在於登記制度賦予行政機關對「何謂合法宗教」的實質定義權,使得自由變成許可證下的特權,而非憲法層級的基本權利。
台灣的宗教團體登記制度和中國有什麼不同?
台灣的宗教團體登記制度以服務與輔導為目的,協助宗教團體取得法人資格、享有稅務優惠,而非作為管控或懲罰的工具。兩者最大的差異在於:台灣的登記是權利保障的途徑,中國的登記則是合法性的前提條件。
這起案件的後續發展可以從哪裡關注?
可以關注法新社(AFP)的後續報導、任重在社群平台X上的公開呼籲,以及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IRF)每年發布的中國宗教自由報告。由於北海市公安局與當地看守所均拒絕受訪,外界資訊主要來自家屬與國際媒體的追蹤。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