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地區於26日深夜發生一起驚險的毒駕拒檢事件,一名張姓男子無照騎車,面對警方攔查竟心虛加速逃逸,不僅在市區上演逆向、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徑,更在走投無路之際,慌不擇路闖入一處正辦理治喪的民宅靈堂。恆春警方展現高效執法,成功將其制伏,並透過唾液快篩證實其毒駕事實,張男不僅將面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更將吞下鉅額罰單。
驚險拒檢與街頭追逐:危險駕駛危害公共安全
這起事件發生在26日晚間約23時30分,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員警在執行例行巡邏勤務時,於恆南路段發現一名民國57年次的張姓男子騎乘機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便從路旁駛出。警方隨即上前示意攔停,然而張男非但沒有配合,反而猛踩油門,在恆春鎮內街道上瘋狂竄逃。
在躲避警方追緝的過程中,張男一路上演多項危險駕駛行為,包括逆向行駛、連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以及無視紅燈號誌高速闖越路口,嚴重危害其他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險象環生。警方在確保民眾安全的前提下,一路尾隨追捕,試圖將其攔下。
棄車闖靈堂仍遭制伏:毒駕真相浮現
眼見警方緊追不捨,張男最終在中山路段選擇棄車,徒步狂奔試圖甩開警方。情急之下,他甚至闖入路旁一處正在辦理治喪的民宅靈堂。儘管如此,恆春警方仍展現高度專業與堅決,最終在靈堂外的路旁將其制伏逮捕。
經初步調查,警方確認張男為無照駕駛。更關鍵的是,警方現場立即實施「唾液快篩」,隨後進行的尿液採驗也均呈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鐵證如山地證實了張男的毒駕行為。這也解釋了他為何在面對警方攔查時會如此心虛,不惜以身試法。
恆春分局表示:「張男的毒駕行為已明確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全案將依法移送偵辦。我們嚴正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
嚴峻法律後果:刑責與鉅額罰鍰並行
此案不僅涉及刑事責任,張男還將面臨多項行政罰鍰。警方針對其無照駕駛及各項違規行為依法舉發,依據現行法規,張男最高將面臨新臺幣1萬8000元以上的鉅額罰鍰。此外,其機車牌照也將被吊扣三個月,車輛則會被移置保管。
警方再次強調,毒駕行為不僅害人害己,更是對社會公共安全的極大威脅。相關單位將持續加強執法,嚴格取締酒駕、毒駕等危險駕駛行為,確保民眾的交通安全與社會秩序。遠離毒品,是維護個人健康與社會安寧的基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