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柯文哲一審判17年 陳佩琪質疑210萬流向:錢在哪?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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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針對京華城案中認定收受的210萬元賄賂,柯文哲妻子陳佩琪隨即發文表示質疑,強調該筆金額流向不明,並挑戰法官提出具體證據。

法院判決核心事實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的「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進行了一審宣判。法院裁定柯文哲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宣告褫奪公權6年。判決書指出,在備受各界關注的「京華城案」中,法院認定柯文哲收受了高達210萬元的賄賂,此為其被判刑的重要構成要件之一。

陳佩琪方面之回應與質疑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女士於宣判後,立即透過個人臉書平台發表聲明,表達強烈質疑。她指出,判決中提及的210萬元賄賂金額,甚至不到她個人年收入的一半,因此她公開提問:「請問錢在哪裡呢?」陳佩琪女士更進一步表示,若能找到柯文哲貪污並將錢交給她的證據,她將前往台北地方法院跳樓以示清白。

陳佩琪女士在貼文中也回顧了與柯文哲長達35年的婚姻生活,強調柯文哲從醫期間,始終將病患生命置於首位,生活態度極為節制,即便擁有優渥的醫師收入,其生活方式仍近乎苦行僧。她憶及過去曾詢問柯文哲為何不改善生活品質,對方則回應:「賺錢是要給妻小用的」。她因此質疑:「我真的不知道他今天貪了人家的210萬元給佩琪享樂、害自己要被關十幾年,而這些錢竟不到我年收入的一半。」

此外,陳佩琪女士也詳述了個人生活習慣,表示自己不追求名牌、不愛好美食、不請傭人,每日搭乘公車通勤。她反問:「到底你貪210萬給我幹什麼。」她並強調,住處及相關帳戶皆已遭全面搜索與清查,卻未發現任何所謂的不法所得,因此期望司法程序能更清晰地說明相關證據與金流去向。

陳佩琪女士最後重申她的承諾,表示在「五天後辯論庭直播」結束後,若有明確證據顯示柯文哲貪污並將錢給她,她將「說到做到,我去北院跳樓」。她也向法官喊話,要求提出柯文哲收賄給任何家人的證據,包括已故的父母親。

案件背景與後續觀察

此案涉及前民眾黨主席的重大司法判決,其後續發展及相關證據的呈現,無疑將持續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尤其在陳佩琪女士公開挑戰司法提出金流證據後,未來在辯論庭上的攻防與證據揭示,將成為釐清事實的關鍵。各方期待司法程序能進一步公開透明,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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