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太平區一名50歲楊姓男子,因為2021年到2022年間接連無照騎車、酒駕拒測,累積罰鍰加上燃料費欠了20多萬元。案件移送到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後,今年6月執行人員查到他的郵局帳戶裡有存款,依法扣押,扣到的金額只有一千多塊錢。對一般人來說,這或許連一趟採買都不夠,對楊家四口來說,卻是每個月唯一能撐下去的收入來源。
錢才剛被扣走,楊爸爸的電話就來了。老先生急著跟執行人員解釋,他們一家四口全是低收戶,除了楊男本人,其他三人都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社會局撥下來的低收補助款,全匯進楊男的郵局帳戶,這筆錢一旦被凍結,不要說水電瓦斯,連最基本的吃飯都有問題。
罰款從九千滾到二十萬,他選了最貴的一條路
回頭看這一連串罰單,其實不是突然冒出來的。2021年11月,楊男因為駕照被註銷還繼續騎車上路,被開了一張九千塊的罰單。隔年二月,他又騎車上路,這次不但無照,還拒絕接受酒測,這一拒測,罰單直接跳到18萬6千元,加上燃料費逾期未繳,累計欠款超過20萬。案子在2022年10月移送執行署,期間執行人員多次聯繫他,請他說明財產狀況、提出還款計畫,但他一直沒有具體回應,直到帳戶被扣款,家人才驚覺事態嚴重。
說真的,拒測的罰鍰為什麼這麼高?因為法律把「拒絕酒測」視同最嚴重的違規行為之一,罰則比酒測超標更高,目的就是要讓你不敢拒測。但對楊男來說,這個代價他顯然付不起——不是因為不想付,而是因為根本沒有能力付。
執行署踩煞車:千元存款退回,改採分期清償
台中分署在確認這筆錢確實是低收補助款後,做了一個關鍵決定:解除扣押,把錢還給他們。同時同意楊男以每個月四千元的方式分期清償欠款。楊男目前靠在工地做臨時工維生,一天約一千三百元,工作不穩定,一家四口只有他有收入,每個月四千對一般人來說可能是幾頓外食的錢,對他們來說已經是極大的負擔。
執行人員也當場提供了酒癮治療的轉介資訊,楊男表示願意接受協助,也承諾不會再犯。換句話說,這個案子從「追討欠款」變成了一個轉折點——如果他能因此戒掉酒癮、穩定工作,這二十萬罰款或許反而成為改變人生的契機。
【編輯觀點】這個案例點出了執行制度最難拿捏的那條線: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果債務人連基本生活都撐不住,硬扣下去只是把問題變得更糟,政府收不到錢,家庭直接垮掉。台中分署這次的判斷是對的——先確認帳戶裡的錢是不是活命錢,再給出分期還款的出路,同時把酒癮治療資源帶進來。這才叫執行,不是只有查封跟扣押。反過來說,楊男自己也該認清一件事:拒測罰18萬6千不是倒楣,是法律的設計就是這樣,這一次執行署給了你機會,下一次不會每次都這麼幸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執行方式可以有溫度
行政執行署的職責是追討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這個立場沒有問題。但問題在於,當債務人是低收入戶、家裡有三個重度身障者,唯一有工作能力的人還在做臨時工,這時候如果只按表操課、扣款了事,最後的結果就是政府拿到一千多塊,但這個家庭下個月就等著通報社會局緊急安置。
從這個角度來看,台中分署這次的做法提供了另外一種可能:先查證、再決定,確認款項來源之後立刻調整執行方式,同時把社政資源帶進來。這不是「放水」,而是精準執法——讓該繳的人有辦法繳,而不是把欠款的人逼到連還款的機會都沒有。
有趣的是,同樣是欠款,有錢人可以用各種方式脫產、延滯執行,反而像楊男這樣帳戶裡只剩幾千塊的人,被執行的效率最高。這裡面的公平性,值得我們多想一下。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正面臨類似的處境
這個案例其實離我們並不遠。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全台低收與中低收入戶超過26萬戶,其中有相當比例的家戶內有身心障礙成員。如果你的帳戶也被扣押,而裡面的錢是社會補助款或身障津貼,請務必主動聯繫執行分署,提出證明文件申請解除扣押。執行署依法不能扣押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款項,但前提是——你要讓他們知道。
另外,酒駕拒測的代價遠比你想像的高,不只是罰鍰數字,還包括駕照被吊銷、強制參加講習、車輛被移置保管,後續要恢復駕照更是層層關卡。如果你或朋友有飲酒後騎車的習慣,請認真想一下:一次拒測的罰款,等於白做工好幾個月,值得嗎?
最後,如果你有能力,也可以關注各縣市的「弱勢家庭急難救助」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的資源,很多時候,一個及時的諮詢或轉介,就能避免一個家庭掉進更深的地洞。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欠行政執行署的罰款,帳戶內的低收入戶補助款可以被扣押嗎?
不可以。低收入戶補助款屬於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款項,依法不得扣押。但如果執行署不知道這筆錢的來源,就會依一般存款程序進行扣押,當事人必須主動提出證明文件申請解除。
酒駕拒測的罰款為什麼比酒測超標還高?
因為法律設計上將拒測定調為「最嚴重的違規態樣」,罰鍰從18萬元起跳,高於一般酒測超標的罰鍰,目的是嚇阻駕駛人逃避檢測。拒測除了罰款,還包括吊銷駕照、強制參加道安講習等處分。
如果無力一次繳清罰款,可以向執行署申請分期付款嗎?
可以。只要提出相關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在職證明等),說明經濟狀況確實無法一次清償,執行署可依個案狀況核准分期繳納,期數與每期金額視還款能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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