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8月28日傍晚發布的審議結果,立法院藍白陣營聯手送出的三項公投案,最終只有「廢除非核家園公投案」成功闖關。另外兩案——「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與「鞭刑入法」——因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所定的「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要件,雙雙遭到駁回。其中鞭刑案更是七名出席委員一致否決,連一個同意票都沒有。
這不是中選會第一次對立法院送出的提案說「不」。但一次三案、僅存一案,表決過程中的火藥味,已經為接下來的國會攻防埋下伏筆。
八億一千萬的賭注:一場公投的代價有多高?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在會後記者會上透露,單一公投案的選務經費預估高達新台幣8.1億元。如果比照2022年地方選舉合併公投的開票時程,粗估會一路開到深夜11點40分左右。這筆錢怎麼花?從選票印製、投開票所人力、到計票系統維運,每一關都是基層選務人員的體力與耐力考驗。
8.1億元是什麼概念?以台北市明年度編列的社會住宅維護管理經費約4.2億元來算,一場公投就可以蓋將近兩年的社宅維修預算。問題來了:我們真的準備好為每一個政治提案,付出這麼高的社會成本嗎?
根據中選會統計,2021年四大公投的總經費約17億元,平均一案約4.25億元。如今單一案預算攀升到8.1億元,幾乎翻倍。這當中有物價上漲的因素,但更關鍵的是選務作業的複雜度逐年提升——從防疫規範到開票直播,每一項都在墊高成本。
鞭刑公投為何「全票封殺」?游盈隆說出關鍵理由
在所有案件中,爭議最大的莫過於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主導的「鞭刑入法公投」。提案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政府制定法律,針對性侵害犯罪、虐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型態加重詐欺罪,增設由法院宣告,並依法執行之特別刑法之制度(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游盈隆在會後說明,否決理由有兩層。第一層是程序面:現行《刑法》的刑罰種類中,根本沒有鞭刑或類似鞭刑的制度,該案屬於「立法原則之創制」,不符合公投法對「重大政策」的定義。第二層是實質面:游盈隆明確指出,「多數國家認屬於殘忍,不人道且係侵害人性尊嚴之刑罰」,而且鞭刑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之虞。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次中選會的審議其實是一堂「公投法制課」。台灣的公投機制從2017年修法後,門檻大幅降低,但「什麼議題可以公投」的界定始終模糊。這次七比零的否決票,某種程度上是在提醒立法院:不是所有你想立法的事情,都可以外包給人民投票。說真的,如果連鞭刑這種連多數先進國家都廢除的刑罰,都可以透過公投來決定,那我們的刑事政策還需要法務部的專業評估嗎?往後推演,這不只是藍白的挫敗,更是台灣公投制度走向成熟的必經陣痛。
交通罰鍰專用:4比3的驚險否決,藍白推薦委員也跑票?
相較於鞭刑案的一票難求,「交通罰鍰專用改善道安」公投案的審議過程就顯得膠著許多。根據中選會內部表決結果,該案以四票反對、三票同意遭到駁回。值得注意的是,三名同意票中,據了解包含藍白陣營推薦的委員——這也讓國民黨團事後的抗議顯得有些尷尬:自己人推的委員,都沒有全數買單。
該案的核心爭議在於:交通罰鍰是否應該「專款專用」於道路安全改善?從財政紀律的角度來看,罰鍰收入屬於規費性質,進入國庫後本就應統籌運用。如果每一項罰鍰都要指定用途,那將來環保罰鍰是不是只能買清潔車?勞基法罰鍰只能蓋勞動檢查大樓?這種「代議失能、公投代勞」的邏輯,中選會顯然不買單。
藍綠交鋒:莊瑞雄嗆「立法院不是蓋章單位」,洪孟楷怒批「沒收民意」
審議結果一出,國民黨團隨即召開記者會。立委洪孟楷高分貝質疑:「憑什麼中選會能夠沒收人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他主張,立法院既已通過交付,中選會就該照案辦理。
但民進黨立法院幹事長莊瑞雄的回擊也相當直接:「如果立法院送出的公投案,中選會就只能照單全收,那就不叫審議,只是蓋章。」他更補了一刀:「立法院自己能做的功課,就自己好好寫,不要把作業丟給2300萬人民。」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則從法條面切入,指出《公投法》第15條寫得很清楚,只有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才能交付公投。她反問:「國民黨和民眾黨到底是真心要修法,還是又是虛晃一招?」
數據背後的啟示
從這次中選會的審議結果,可以歸納出三個值得關注的趨勢:
- 「重大政策」的認定標準正在收緊。中選會這次的否決理由,幾乎都圍繞在「是否屬於現行法制框架下的重大政策」。換句話說,公投不是立法提案的捷徑,更不能繞過行政部門與法務專業的評估。
- 藍白聯手的公投策略,在第一關就踢到鐵板。三案僅過一案,而且還是爭議相對較小的「非核家園」議題——這個議題從2018年公投後就一直在法律程序中來回擺盪。另外兩案從提案階段就缺乏法制基礎,中選會只是提前戳破了這個政治泡泡。
- 公投成本與效益的辯論才剛開始。8.1億元一案,加上2026年底九合一選舉的龐大選務人力需求,基層選務人員的負荷已達臨界點。如果公投提案持續浮濫,我們終究要面對一個選擇:要繼續讓公投成為政治角力的延伸戰場,還是回歸「直接民主的最後手段」這個初衷?
話說回來,被駁回的兩案不會就此消失。國民黨團已表明「無法接受」,後續不排除提出行政救濟或推動《公投法》修法。但從這次七比零的鞭刑表決來看,中選會的委員們用選票——而且是跨黨派推薦的委員——共同傳達了一個訊號:公投審議不是橡皮圖章,立法院的提案品質,自己先顧好再說。
接下來,你可以怎麼看?
如果你關心公投制度的未來走向,接下來的兩個觀察點值得追蹤:第一,國民黨團是否會針對「鞭刑」與「交通罰鍰」兩案提起行政訴訟,這將影響未來公投審議的司法見解;第二,立法院下會期是否會有《公投法》修法提案,試圖放寬「重大政策」的認定門檻。這些發展都將直接影響你下一次投票時,手上的公投票會長什麼樣子。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中選會駁回公投案的依據是什麼?
主要依據《公民投票法》第2條第2項第3款及第15條第2項規定,公投案必須是「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若屬於「立法原則之創制」或不具重大性,中選會可依法予以駁回。
鞭刑公投為什麼被全票否決?
七位出席委員一致認為,鞭刑不屬於現行法律刑罰種類,且違反兩公約施行法中有關禁止殘忍、不人道刑罰的規定,程序與實質皆不符合公投要件。
一場公投要花多少錢?誰來負擔?
根據中選會估算,單一公投案選務經費約8.1億元,由中央財政全額負擔,包含選票印製、投開票所設置、計票系統維護及選務人員津貼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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