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兩案遭封殺!國民黨嗆「朕不給」 民進黨反酸:指藍白還是黑暗力量?

中選會今日(28日)正式駁回「鞭刑」與「交通罰鍰專用」兩項公投提案,加上日前已遭封殺的「廢除非核家園」案,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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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今日(28日)正式駁回「鞭刑」與「交通罰鍰專用」兩項公投提案,加上日前已遭封殺的「廢除非核家園」案,本會期三項在野黨所提公投案全數鎩羽。國民黨團第一時間重砲抨擊,痛斥中選會如同「朕不給的你不能拿」;民進黨則反唇相譏,質疑藍營口中的「朕」,究竟是指目前掌控國會多數的藍白陣營,還是立法院長韓國瑜日前所稱的「黑暗力量」?一場公投審查,瞬間升高為朝野政治攻防的延長賽。

公投法第2條成關鍵門檻 中選會7比0否決鞭刑案

中選會主委游盈隆在今日例行委員會後說明,針對「鞭刑公投」的審議結果,八名委員中扣除主席未參與投票,其餘七人全數同意該案不符《公投法》規定。這項由國民黨所提的提案,旨在針對性侵害犯罪、幼童罪及高額詐欺罪等引入鞭刑制度,並主張其屬於立法原則的創制。

不過,中選會明確指出,現行刑罰體系中並無鞭刑或類似設計,提案內容雖涉及重大政策面向,但實際上已觸及刑法架構的變動,並不符合《公投法》第2條第2項第3款所定義的「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換句話說,公投不是不能用來推動新法,但如果連現行法律根本沒有這個制度、要從無到有長出一個刑罰種類,那就超出了公投的法定射程。

中選會這個決定等於定調:公投可以「改變政策」,但不能「發明一個法律體系裡不存在的東西」。

交通罰鍰專用案 4比3驚險否決 表決三次才拍板

另一項由民眾黨提出的「交通罰鍰專用」公投案,審查過程則相對膠著。中選會委員吳容輝、黃秀端、陳月端、游清鑫等四人認定該案不符重大政策創制或複決規定,僅蘇子喬、蘇嘉宏、李禮仲三位委員持贊同意見。

由於正反意見僵持不下,委員會進行三次表決,前兩次均未達絕對過半門檻,最終依會議規則、第三次改以相對多數決,仍以四比三的結果否決該案。這項提案主張將交通罰鍰收入專款專用於道路安全改善,立意或許不差,但中選會顯然認為,這屬於政府預算運用與分配範疇,還不到需要全體公民複決的層級。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中選會這次的審議標準其實不難理解——與其說是政治打壓,不如說是《公投法》在設計之初就留下的結構性問題:重大政策的定義始終模糊。但話說回來,七比零跟四比三的差距這麼大,也反映出委員之間對於「什麼事情值得動用公投」確實沒有共識。對一般民眾來說,或許該思考的不是「誰在卡案」,而是我們是否真的希望用公投來決定每一個政策細節?如果什麼都要投,最後會不會變成什麼都投不成?

朝野隔空交火 藍批「朕不給」 綠諷「到底是誰?」

審查結果出爐後,國民黨團隨即發布新聞稿,由書記長林沛祥代表表達「最強烈的抗議與譴責」,並以「朕不給的你不能拿、朕不准的你不能投?」質疑中選會的獨立性,暗批執政黨背後操控審查方向。

對於這番指控,民進黨的回擊也相當辛辣。民進黨方面表示,尊重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的審議結果,但隨即補上一刀:中選會委員是由國會多數通過出任的,現在國會多數是藍白陣營,「所以我們不太清楚,國民黨口中的『朕』,指的是目前在國會多數的藍白在野黨,還是韓院長日前所說的『黑暗力量』?」一句話反手把球丟回藍營內部的路線矛盾,順便提醒外界:現在國會誰說了算?

這場交鋒背後,其實反映了公投審議機制長久以來的結構性矛盾。當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對於「什麼是重大政策」的認定標準存在落差時,中選會的審查權限就很容易成為政治標靶。藍營認為審查過嚴等同於沒收民意,綠營則反批藍營自己過去也支持讓公投審議更嚴謹——誰都沒錯,但誰也都沒說清楚。

  • 「鞭刑公投」與「交通罰鍰專用」兩案同日遭中選會駁回,三項在野提案全數封殺。
  • 鞭刑案以七比零壓倒性否決,主因是現行法律無此刑罰種類,不符公投法第2條。
  • 交通罰鍰案歷經三次表決,最終四比三遭否決,委員間意見嚴重分歧。
  • 朝野攻防焦點已從公投實質內容,轉向「誰才是真正的『朕』」的政治詮釋戰。

展望與影響:公投制度的下一步,該怎麼走?

這次公投案的審查結果,短期內勢必加深朝野對立氣氛,特別是進入下半年選舉加溫期,公投審議的爭議很可能成為各方動員的素材。但中長線來看,真正該被關注的問題其實有兩個。

第一,《公投法》對於「重大政策」的定義是否需要更明確的修法?如果連委員們都必須投票三次才能決定一件案子符不符合資格,代表現行條文的可操作性確實有檢討空間。第二,在野黨未來若要推動公投,恐怕得先釐清提案的定位,是要挑戰現有政策,還是要建立全新的制度框架——兩者的審查標準顯然不同。

說到底,公投是代議民主的補充,而不是取代。如果朝野都把公投當成政治鬥爭的工具,那真正的輸家恐怕還是那個想要「直接民權」、卻發現自己連投票權都被卡在審查關卡前的普通公民。

你覺得,像鞭刑這種現行法律沒有的刑罰,應該可以用公投來創制嗎?還是說公投本來就該聚焦在現有政策的複決?歡迎在底下留言分享你的看法——這個問題,值得每個人好好想清楚。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鞭刑公投為什麼被中選會否決?

因為現行法律根本沒有鞭刑這個刑罰種類,中選會認為公投只能針對「重大政策的創制或複決」,不能憑空發明一套法律體系不存在的制度,所以七比零全數否決。

交通罰鍰專用公投又是什麼原因沒過?

中選會認定這個提案屬於政府預算的運用與分配範疇,不屬於《公投法》定義的重大政策,表決三次後以四比三的票數遭否決。

這次三項公投案全部被封殺,對在野黨有什麼影響?

短期內會讓在野黨把公投審議當成政治動員的議題,中長期則可能促使藍白陣營重新思考公投策略,或推動《公投法》修法,讓「重大政策」的定義更明確。

中選會真的是獨立機關嗎?會不會被政治干預?

中選會在法律上是獨立機關,委員由行政院提名、經國會多數同意後出任,但因為委員任命本身就有政治程序,每次審議結果難免被各方質疑立場,這也是台灣公投制度長期以來的爭議點。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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