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總覽:從1970年一個15歲建中生的舊書攤閱讀之旅出發,透過《紅字》、《玩偶之家》、《查泰萊夫人的情人》等五本西方經典,串聯起橫跨四個世紀的階級觀察——最終指向一個至今未解的歷史循環:反抗者為何總在掌權後,變成自己當年最痛恨的那種人?
1970年,我十五歲,違背父親的意思離開工廠,跑去考高中。結果考上了建中。
這句話現在聽起來像個勵志故事的開頭,對吧?但故事真正有意思的部份,是接下來的三年。來自偏鄉貧戶、英文基礎幾乎等於零的少年,每天泡在牯嶺街的舊書攤前,一本一本翻,一站就是幾個小時,沒花半毛錢買書。三年。
他看的頭兩本是戲劇創作,引起了他對戲劇的興趣。但真正讓他腦子裡那扇窗戶「砰」一聲被打開的,是第三本——霍桑的《紅字》。
說真的,一個十五歲的台灣少年,站在舊書攤旁讀一本講1640年代清教徒小鎮審判通姦婦女的小說,畫面是有些荒謬。但有趣的是,他竟然在裡面讀出了「女權、性自主、信仰——即偏激意識型態所造成的階級歧視」。霍桑那個年代根本沒有這些詞彙,但霍桑指引了方向。這就厲害了。
📅 1640年代:一個紅字「A」,三百年後變成「Able」
《紅字》的故事其實很簡單:女子白蘭婚外生女,被清教徒小鎮判刑——入獄、當眾站在刑台三小時受辱,然後終身配戴一個象徵「通姦(Adultery)」的紅色字母「A」。她出獄後長期幫助窮人、病人、受苦的人。多年後,有小孩問那「A」字是什麼意思,鎮上居民不再提通姦,反而說那是能力(Able),甚至暗示與天使(Angel)有關。
這不就是階級歧視最真實的運作方式嗎?先用道德審判把人釘死,等對方用行動證明自己比你們都更有價值,再換個好聽的說法重新標籤她。標籤從「Adultery」變成「Able」,羞辱變成尊敬,但那個「A」字始終掛在那裡。誰有權力決定標籤的意義?從來不是戴標籤的人。
📅 1879年:《玩偶之家》——女性不是玩偶,但整個社會把她們當玩偶
霍桑之後,易卜生的《玩偶之家》揭露了十九世紀婚姻模式的荒謬:女性在家裡只是玩偶,沒有自己的意志。這劇本在當時引起巨大爭議。但老實說,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我們真的走很遠了嗎?
諾拉最後甩門離開的那一聲巨響,至今還在某些客廳裡迴盪。只是現在的劇本更精緻了——玩偶的房間變大了、玩偶的衣著變華麗了、玩偶被允許發表意見了,但當她真正想要改變房間的結構時,那扇門還是鎖著的。
📅 1928年:《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三個禁忌一次挑戰
D.H.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一口氣挑戰三件事:描寫性愛、不雅語言、勞動階級與資產階級女性的跨階級關係。這本書在英國被以《淫褻刊物法》送審,結果判無罪,大大提升了英國的出版自由。
但在當時的台灣,它還是禁書,只能在舊書攤偷偷看。原作者吳統雄說得很坦白:「我那時也不知男女之事,讀到書中直接描寫性器官的英文字,腦中就開始產生蜂音;讀到男女辦事,更是臉紅心跳,深怕背後有人。」
這段話太真實了。你可以想像那個畫面:一個穿建中制服的少年,站在牯嶺街騎樓下,手上捧著一本英文小說,脖子微微泛紅,一邊看一邊回頭確認有沒有人在看他。那本書談的是階級與性的解放,但在那個時空背景下,光是「閱讀」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一場小小的反抗。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誰還會為了看情色描寫去讀《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除非你對「階級流動中的身體政治」有研究興趣。這本書當年是炸彈,現在變成教科書。不是書變了,是時代的敏感帶換位置了。
📅 1910年代之後:卡夫卡、喬伊斯、愛倫坡——形式本身就在反抗
卡夫卡被稱為存在主義,他的故事反社會制式化。喬伊斯的意識流,不遵循結構式寫作。愛倫坡大概是這批人裡,當代讀者還會主動找來看的。
有趣的是,吳統雄提到他受到喬伊斯的啟發,後來翻譯作者名字時刻意翻譯成「馬克私、恩革思、亞當私密」——把譯名跟思想中心扣在一起。這個細節很有意思:連「翻譯」這個行為本身,都可以是一種立場的展現。你不是在轉述別人的思想,你是在重新決定別人用什麼名字被記住。
這些書反映了一個核心現象:不同地域的人群會面臨相同的處境,雖然時代有先後,但本質上都是在追求物質、心靈、權力的過程中,經由權力形成階級,再形成不平等。
編輯觀點: 從霍桑到勞倫斯,吳統雄的舊書攤閱讀史其實是一條「被禁書目錄」。但真正有意思的不是書被禁了什麼,而是每一本禁書都在問同一個問題:誰有權力決定什麼是「正常」? 清教徒審判白蘭、維多利亞時代審判勞倫斯、台灣戒嚴時期審判這些翻譯書——審判的形式變了,但審判的邏輯沒有變。從產業面來看,現在我們面對的不是書籍審查,而是「演算法審查」與「同溫層審判」,機制更隱蔽、效率更高、而且每個人都同時是法官也是被告。如果吳統雄今天十五歲,他不會站在舊書攤前看禁書,他會在Discord上看別人討論被ban掉的內容。場景換了,但那個「站在邊緣偷偷看」的姿勢,一模一樣。
救主與新暴君:後羿三部曲的核心提問
吳統雄在文章最後丟出了一個重磅觀察:在階級社會中,低階者之「少年英雄」經常揭竿而起反抗暴君,感召眾人成為「救主」,但一旦獲得權力之後,又成為「新暴君」。
這就是他寫《後羿三部曲》的原因——解析這個歷史循環。
我們來看一下這個循環的時間軸:
這張表告訴我們一件事:從白蘭到查泰萊夫人,從清教徒法庭到英國法院再到台灣的舊書攤,「誰有權力審判誰」這個問題從來沒有真正被解決過,只是換了場景、換了罪名、換了審判者。
吳統雄用「後羿」來比喻這個循環中的反抗者——射下太陽的人,最後自己變成了新的太陽。這個隱喻放在台灣當前的政治與社會脈絡下,格外刺眼。
我不打算在這裡點名誰是後羿、誰是太陽,因為那個名單會隨著時間不斷更新。但我們可以問一個更根本的問題:為什麼每一次的革命,最後都長得跟它推翻的那個東西這麼像?
是不是因為權力本身就有某種「變形記」的魔力?不管你是帶著多崇高的理想坐上那個位置,坐久了,你就開始覺得那些反對你的人都是「不懂事的少數」。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吳統雄說他站在舊書攤邊讀的英文書還有一些影響,下回繼續。但光是這一批書單,就已經畫出了一條清晰的線索:從霍桑到勞倫斯,從清教徒的紅字到英國法院的出版自由判決,每一個階段都是人類在「誰有權力定義正常」這條戰線上的拉鋸。
如今我們不再公開燒書(至少在台灣不常看到了),但我們有內容審查、有演算法降權、有社群媒體的「違反社群守則」。這些新機制的細緻程度,遠超過當年清教徒掛一個紅字在你胸前的粗糙手法。紅字至少你看得到,現在的標籤是隱形的——你可能被降觸及了、被 shadow ban 了,還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戴上了那個 A。
換個角度想,吳統雄十五歲時偷看的那些禁書,現在大多數都成了高中生的指定課外讀物。那我們現在「偷看」的東西,三十年後會不會也變成常識?如果是的話,那我們是不是也該像當年那個站在舊書攤前的少年一樣,對那些「不方便說太多」的東西保持好奇,而不是急著審判它們?
後羿射日的故事大家都聽過。但故事沒有說的是:太陽被射下來之後,後羿自己站上了那個位置。他是不是也開始覺得,那些還在地上仰望他的人,不該質疑他發出的光?
這不是預言,這是歷史的粗顆粒重播。
如果你對這個循環有感覺,不妨去看看吳統雄寫的《後羿三部曲》——不用急著同意或反對,就當作是站在舊書攤旁,翻開一本別人說「最好不要看」的書。那本書可能會讓你的腦子裡也「砰」一聲,打開一扇窗。
然後你會發現,原來你以為自己在讀的是別人的故事,讀到後來才看懂,那面鏡子裡映出來的是你自己。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紅字》中的「A」字到底代表什麼意思?
最初的意義是「通姦(Adultery)」,是清教徒小鎮對女主角白蘭的終身羞辱刑罰。但隨著白蘭長期行善助人,鎮民對她的看法改變,後來有人將「A」解釋為能力(Able),甚至暗示與天使(Angel)有關。這反映出社會標籤的意義並非固定不變,而是由權力關係和社會觀感動態決定。
為什麼《查泰萊夫人的情人》曾是禁書,後來又變成經典?
這本書在1928年出版時因直接描寫性愛、使用不雅語言、挑戰跨階級關係而觸犯禁忌,在英國被依《淫褻刊物法》起訴。但1960年判決無罪後,反而成為出版自由的里程碑。它從禁書變成經典,不是因為內容變了,而是社會對「什麼該被審查」的標準改變了。
「後羿三部曲」講的是什麼故事?
吳統雄的《後羿三部曲》是在解析一個歷史循環:低階者中的「少年英雄」反抗暴君、感召眾人成為「救主」,但一旦獲得權力之後,往往又成為「新暴君」。這個循環從神話時代延續到現代政治與社會結構,探討的是權力如何改變一個人,以及為什麼反抗者經常變成自己當年反對的那種人。
這篇文章跟台灣讀者有什麼關係?
吳統雄以1970年代台灣戒嚴時期的舊書攤閱讀經驗為起點,探討階級與權力問題——這些問題在當代台灣社會依然存在,只是形式從「書籍審查」轉變為「演算法審查」與「同溫層效應」。文章提醒讀者反思:我們是否也在不自覺中,成為某種「新審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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