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退社程序,竟演變成奪命車輪戰。台中一名印尼籍移工為了退出武術社團「PSHT」,被要求依「規矩」與九名級別比他高的社員輪流對打,最終在與管理者交手時,遭違規踢擊下巴、後腦著地,兩天後因顱內出血不治。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傷害致死罪將這名管理者起訴,全案將由國民法庭審理。
退社得先「打通關」:九場對打耗盡體力
二十九歲的印尼籍安姓男子,是印尼武術社團「PSHT」在台中的管理者。去年九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點多,他的同鄉伊姓男子在女友與一名友人陪同下,來到烏日區的練習場地,打算歸還道服、正式退社。沒想到,安男以社團規定為由,要求伊男若要退社,必須先與當天在場的所有人逐一對打——總共九人,而且級別都比他高。
根據檢方調查,伊男加入社團不過三個月,腰帶級別僅為最基礎的黑色。在PSHT的階級制度中,由低至高依序為黑色、粉紅、綠色、小白、大白,大白以上才能擔任教練。而當天與他交手的,是四名大白、三名小白與兩名綠色——每一個階級都遠高於他。
換句話說,這不是切磋,是一場體力與技術完全不對等的消耗戰。
違規一腳踢中下巴:倒地後再也沒站起來
在接連與九名高階社員對打後,伊男的體力與精神狀態已經明顯下滑。但安男此時以大白級別的身份上場,繼續與他對練。按照該社團的對打規則,攻擊部位僅限於頭部以下、胯下以上,但安男卻直接抬腳朝伊男下巴踢擊。伊男來不及防守或閃避,整個人向後重摔,後腦直接撞擊地面。
當天下午伊男被緊急送醫,但頭部傷勢過重——左側硬腦膜下出血引發腦水腫,併發腦幹出血,最終因中樞神經性休克,在九月二十三日宣告不治。警方獲報後將安男查獲送辦,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並比對法醫鑑識報告後,認定安男罪嫌明確,近日以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社團規矩」還是集體私刑?兩種觀點交鋒
這起案件曝光後,在移工圈內引發議論。熟悉東南亞移工社群生態的社工指出,像PSHT這類源自印尼的傳統武術社團,在台移工之間確實具有一定的凝聚力與約束力,但「退社須接受考驗」這類內規,若沒有明確的保護機制,很容易在執行過程中失控。「社團的階級文化本來就很嚴明,但體能考驗不該等於傷害許可,尤其是在對方已經明顯體力透支的情況下。」
不過也有長期觀察移工社團的人士認為,不能直接將此事簡化為「集體霸凌」。該人士表示,部分印尼傳統武術社團確實有「退社儀式」,用意是檢視學員是否真的學夠了、夠格離開,並非為了傷人。「問題在於當天的執行者有沒有拿捏分寸,管理者有沒有善盡保護責任——如果規則可以隨意被打破,那就不叫儀式,叫私刑。」
編輯觀點:這起案件有兩個層次值得拆開來看。第一個層次是司法層面——安男違反對打規則攻擊要害,造成死亡結果,被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在法律上責任相對明確。但第二個層次更值得深思:當一個社團的「內規」可以凌駕於人身安全之上,甚至成為集體施暴的藉口時,管理者與成員之間是否存在某種沉默的共識?說真的,我不認為安男是臨時起意。九個級別更高的人輪流上場,最後再由管理者收尾——這個流程本身就不像是「不小心」的安排。國民法庭接下來要面對的核心問題,恐怕不只是那一腳,而是整個制度設計是否構成了過失致死的共犯結構。
從移工社團到法律紅線:台灣司法如何應對文化慣習?
根據勞動部統計,台灣目前有超過七十萬名外籍移工,其中來自印尼的人數長期位居前列。這些移工在異鄉建立自己的社群網絡、延續母國文化活動,某種程度上是必要的心理支持系統。但當這些社團的內部規範與台灣法律產生衝突時,界線該如何畫定,始終是個難題。
過去台灣法院曾處理過多起涉及移工社團的傷害案件,包括幫派性質的地下匯兌糾紛、私人賭博引發的鬥毆等。但像PSHT這類具有傳統武術背景、且內部階級分明的社團,因「退社儀式」而鬧出人命,確實相對少見。值得留意的是,這起案件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換句話說,最終的判決將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決定,而非單純由法律人說了算。
這意味著,法庭上不僅要判斷安男的行為是否構成傷害致死,還可能要面對一個更深層的問題:當一個社團的內部文化在台灣土地上運作時,它應該遵循母國的慣習,還是台灣的法律底線?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正面臨類似處境
這起案件的核心,其實不是武術,也不是移工——而是權力不對等下的人身安全風險。在任何社團、組織或群體中,若有人以「規定」為由要求你參與可能危害身體或心理健康的活動,請務必提高警覺。
台灣目前有許多管道可以尋求協助。如果你或身邊的外籍朋友遇到類似狀況,可以撥打一九五五外籍移工二十四小時諮詢保護專線,該專線提供多國語言服務,可匿名通報。此外,各縣市的勞工局、移民署服務站,以及民間團體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都能提供法律諮詢與保護資源。記住:任何團體的「規矩」,都不該成為傷害你人身安全的理由。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PSHT是什麼樣的社團?為什麼退社需要對打?
PSHT是印尼傳統武術社團,在台灣的移工之間有一定規模,內部有嚴格的腰帶階級制度。退社須接受「考驗」是該社團部分分支的內規,用意在於檢視學員是否具備足夠實力離開,但並非所有分支都有此要求,且執行方式與安全規範也因管理者而異。
安男被起訴的罪名是什麼?最重可能判幾年?
安男被依刑法第二七十七條第二項傷害致死罪起訴,該罪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刑度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審理後判定,目前全案尚在司法程序中。
外籍移工在台灣加入社團遇到糾紛,可以尋求哪些協助?
可撥打一九五五外籍移工二十四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或聯繫各縣市勞工局、移民署服務站。民間團體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也提供法律諮詢與權益倡導服務,所有諮詢均可匿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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