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於7月30日的院會上,正式通過了《遺產及贈與稅法》(簡稱遺贈稅)的修正草案。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因應憲法法庭在2024年10月28日作出的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法規在處理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的遺產稅負擔方面存在不公平的情況。
修法核心:擬制遺產稅負更公平
根據修法草案,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如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的財產,將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這些擬制遺產的納稅義務人將由受贈人按比例承擔,且負擔上限以其受贈財產價值為限,避免單一繼承人獨自承受全部稅務負擔。
此外,修法還刪除了原本遺贈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才能申請分期繳納的限制規定,未來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
各方反應
對於此次修法,財政部賦稅署長樓美鐘表示,此次修法主要基於憲法法庭的判決意旨,旨在解決「擬制遺產」的遺產稅負擔問題,以及在計算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的相關規範缺失。樓美鐘舉例說明,若一家四口中的被繼承人死亡,遺產總額為5000萬,其中包含死亡前2年贈與的1000萬,修法後,配偶受贈的1000萬擬制遺產將由受贈人按比例計算稅額,其他繼承人則負責其餘160萬遺產稅。
另一方面,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此次修法能夠有效避免「稅務絞殺」的困境,提高稅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然而,也有部分專家擔心,新法可能增加稅務行政成本,需要進一步監督和調整。
背景補充
此次修法的緣由源自於一起具體案例:陳姓被繼承人生前贈與元配市價3億元的股票,但元配拋棄繼承後,導致陳男非婚生幼女獨自承擔5700萬元的遺產稅,形成了「稅務絞殺」的局面。憲法法庭認定此舉違反平等原則且未設負擔上限,顯失公平,因此作出了違憲判決。
此次修法不僅解決了上述案例中的不公平問題,還進一步完善了遺產稅的相關規定,使稅制更加合理和公正。
從產業面來看,此次遺贈稅修法不僅解決了個別案例中的不公平問題,更為整個稅制的公平性奠定了基礎。修法後,遺產稅的負擔將更加合理分配,避免單一繼承人承受過重的稅務負擔,有利於家庭財產的合理傳承。
此次遺贈稅修法的通過,意味著未來遺產稅的徵收將更加公平合理。對於讀者而言,了解這些變動並提前做好財產規劃,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稅務負擔。建議在處理遺產事宜時,諮詢專業律師或稅務顧問,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最大化的保護。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修法後,遺產稅如何計算?
修法後,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的財產將視為「擬制遺產」併入遺產總額課稅,納稅義務人由受贈人按比例承擔。
分期繳納遺贈稅的條件是什麼?
修法後,不論稅額多寡,只要現金繳納有困難,均可申請分期繳納,利息計算標準參考稅捐稽徵法規定。
這次修法的背景是什麼?
此次修法主要基於憲法法庭在2024年10月28日作出的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該判決指出現行法規在處理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財產的遺產稅負擔方面存在不公平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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