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丈夫外遇翻譯女!法院認定侵害配偶權判賠35萬元

根據臺南地方法院最新判決,一名已婚男性阿明(化名)於婚後赴日出差期間結識翻譯女子雯雯(化名),雙方自民國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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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臺南地方法院最新判決,一名已婚男性阿明(化名)於婚後赴日出差期間結識翻譯女子雯雯(化名),雙方自民國113年8月起透過LINE及Instagram頻繁往來,關係逐步逾越正常界線。法院認定雯雯明知對方婚姻狀態,仍於其配偶小美(化名)懷孕、生產及坐月子期間持續介入,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決雯雯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5萬元,並自114年7月9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全案仍可上訴。

婚後出差赴日,婚外情自此展開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阿明於民國113年7月正式結婚,並育有一子。然而就在婚前同年4月,阿明赴日本出差期間認識了擔任翻譯工作的雯雯。儘管雯雯已知悉阿明的婚姻狀態,雙方仍自113年8月起持續以LINE及Instagram保持密切聯繫,互動頻率與親密程度均已超出一般同事或工作往來的正常範疇。

法院調查發現,雯雯曾於阿明赴日出差期間寄住其住所。雙方對話紀錄中出現「好害羞」、「下次要選大一點的床」、「等我去搖」等帶有明確性暗示的語句。法官據此認定,兩人關係已達相當程度的親密,並研判雙方曾發生性行為。此外,兩人返臺後仍多次相約出遊,進出臺中、臺南等地汽車旅館,相關通訊紀錄詳細記載約會行程與親密互動,成為法院認定不正當關係的核心證據。

配偶懷孕遭背叛,早產子女一度入住加護病房

小美主張,自己在懷孕期間發現丈夫出現異常消費行為後,情緒受到嚴重衝擊,進而出現子宮收縮症狀,需接受安胎治療,最終導致早產,所生子女一度須入住加護病房。114年3月間,小美追查丈夫行蹤至臺南某汽車旅館並報警處理。法院指出,即便雯雯當場遭攔阻,事後仍持續與阿明保持聯繫,顯示雙方關係並未因此中斷。

對此,雯雯出庭否認雙方存在不正當關係,辯稱兩人僅屬一般往來,並質疑相關對話紀錄的真實性。然而法院比對帳號資訊與對話語境後,認定相關證據具有可信度,且雯雯未能提出具體反證,其辯詞最終未獲法院採信。

法院判決:婚姻忠誠遭嚴重破壞,侵害配偶權成立

法官在判決中強調,婚姻關係應以忠誠為根本基礎。雯雯明知阿明已婚,仍選擇在其配偶懷孕及產後期間發展親密關係,已嚴重破壞婚姻信賴關係,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法院綜合考量雙方身分背景、經濟能力及侵害程度等因素,判決雯雯須賠償小美精神慰撫金35萬元,並自114年7月9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其餘求償部分則未獲支持。全案目前仍在上訴期間。

配偶權侵害訴訟常見問答

第三者明知對方已婚仍交往,是否必然構成侵害配偶權?

根據本案判決,法院認定關鍵在於第三者是否「明知」對方已婚,以及雙方互動是否已達親密程度並對婚姻關係造成實質損害。本案中,法院依據對話紀錄、住宿紀錄及通訊內容,綜合認定雯雯明知阿明婚姻狀態仍介入,侵害配偶權成立。相關法律判斷涉及個案事實,建議當事人諮詢專業律師。

精神慰撫金的金額如何計算?

本案法院判決精神慰撫金35萬元,係綜合考量雙方身分、經濟能力及侵害情節等因素後所作裁量。每件案件因事實情況不同,賠償金額亦有所差異。此為個案判決結果,僅供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以了解個人情況。

配偶在懷孕期間遭受外遇,是否會影響法院判賠金額?

本案中,法院特別指出雯雯在小美懷孕及產後期間仍持續與阿明往來,認定此情節加重了侵害配偶權的嚴重性。懷孕期間遭受外遇所造成的身心損害,通常可作為法院審酌精神慰撫金時的參考因素之一,但具體金額仍須視個案情況由法院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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