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年僅10歲的女童,疑似長期遭母親在家從事性交易時的對象猥褻。這個案子從去年12月底通報社會局到現在,已經過了整整240天。但更讓外界震驚的是,女童早在今年6月就明確表達「不想繼續住在家裡」,8月13日更傳出自傷事件,但北市府的安置措施,至今仍舊沒到位。
這起案件之所以引爆輿論,不只是因為兒少保護機制的失靈,更是因為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在政論節目上的那一席話。他沒有先討論程序正義或制度漏洞,而是第一時間急著幫市府澄清,甚至說出「不是240天不作為,然後呢也沒有性侵害,那個議員講說性侵害,這個根本沒有」的言論,彷彿一切只是議員誇大其詞。
「沒有性侵害」這句話,到底在說誰?
葉元之在節目中的說法,讓一旁的公民老師黃益中都聽不下去,當場反駁:「猥褻這個案子已經被起訴了好不好,怎麼會沒有。」但葉元之仍然堅持「這個事情就是要講得比較精準」。言下之意,是外界搞不清楚狀況,把「猥褻」講成「性侵」是在製造恐慌。
節目播出後,爭議快速延燒。葉元之28日下午透過臉書喊冤,強調他所說的「沒有被性侵」對象是「長女」,絕對不是指那位10歲女童。他還加碼指控網軍政治操弄,把「沒講過的話塞進他的嘴裡」。甚至親自CALL IN進直播節目,試圖為自己消毒。
但主播吳安琪不是省油的燈。她當場反問:「不管是長女或10歲女童被猥褻、性侵,你都不覺得這件事情你不該辯護嗎?」隨後她在Threads上公開逐字稿,清楚記錄葉元之的原話是:「不是240天不作為,然後呢也沒有性侵害,那個議員講說性侵害,這個根本沒有,怎麼可以拿沒有的事情講得這麼嚴重。」吳安琪直接結論:整段話沒有斷章取義,描述的就是10歲女童。
換句話說,葉元之當時的發言從頭到尾都在指涉同一件事,現在卻硬拗成自己在講「長女」——這不只是政治操作的問題,更讓人質疑他對兒少保護案件的基本態度。
當立委的「精準用語」比孩子的安全更重要?
說真的,整起案件的核心,從來就不在於法律名詞如何定義。就算法條上「猥褻」與「性侵害」的構成要件不同,但對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她在自己的家裡被大人的性行為波及、被陌生人性猥褻、被動地暴露在高度風險的環境中,這些都是事實。
而這些事實,早在去年底就已經被通報。240天的時間,將近八個月,台北市社會局的處理進度在哪裡?女童6月說「不想回家」,8月出現自傷行為,這兩個時間點難道不足以構成「緊急安置」的條件嗎?
我們要問的是:當一個孩子已經用自己的方式發出求救訊號,我們的制度為什麼還在慢郎中?
葉元之作為立法委員,不去追究行政部門的責任,反而花更多力氣替市府洗白、在名詞定義上打轉。這不只是失言,更是一種對受害者感受的徹底失靈。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案件暴露出台灣兒少保護機制長期以來的結構性問題——通報之後的「等待期」往往成為孩子的風險黑洞。社工人力不足、安置床位稀缺、跨局處協調卡關,這些都是真實存在的困難,但問題在於,當立委拿到麥克風的時候,選擇為行政體系辯護,而不是為孩子發聲。如果連立法委員都搞不清楚兒少案件該優先處理什麼,一般民眾要怎麼相信制度會改?說句殘酷的,葉元之這次的發言或許能安撫市府,但絕對安撫不了任何一個擔心孩子安全的家長。
從「盧媽媽月餅」到「女童案」,同一套護航邏輯
有趣的是,吳安琪在逐字稿事件後還補了一槍:「後面還有翁曉玲要卓榮泰副署,有空在這裡硬凹沒空去倒閣。還有盧媽媽用台中市政府公帑買月餅竟然是有大愛精神,我到底聽到了什麼。」這段話不只是情緒抒發,更點出了一個現象:某些政治人物面對爭議時的標準 SOP,就是先把事情「名詞化」、再把問題「政治化」,最後把一切歸咎於「網軍操作」。
但觀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逐字稿擺在那邊,影片也在那邊,葉元之當下說的是「不是240天不作為,也沒有性侵害」,這句話的受詞清楚指向議員指控的10歲女童案。事後硬凹成在講「長女」,只會讓自己看起來更像在避重就輕。
話說回來,如果葉元之真的在意「精準」,那更應該公開道歉並承認自己的用語不當,而不是用更多的話術來包裝自己。畢竟,一個10歲孩子的安全,比你一個政治人物是不是被誤解,重要太多了。
240天的等待,台灣兒少保護還有多少漏洞?
回到制度面。這起案件有幾個關鍵數字值得記住:通報後240天未安置、女童6月表達離家意願、8月發生自傷行為。這三個時間點串起來,呈現的是一個孩子從無聲忍耐到具體求救的歷程,也呈現了行政體系從被動受理到消極應對的漫長等待。
根據台灣現行的兒少保護流程,通報後社工人員應進行安全評估,若評估有立即危險,就必須啟動緊急安置。但問題在於,「立即危險」的認定標準往往過於嚴苛,導致許多明明已經出現警訊的案例,仍被歸類為「尚可在家處遇」。等到真的出事,才來檢討制度,那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更重要的是,這類案件往往牽涉到複雜的家庭功能失調——母親從事性交易、居住環境複雜、孩子長期暴露在成人世界的風險中——這不是單靠一個「113通報」就能解決的事。它需要社政、警政、教育、心理輔導等系統的橫向整合,而這正是台灣兒少保護體系最脆弱的一環。
如果連一個10歲女孩的聲聲求救,都要等240天還等不到一紙安置令,那我們真的該好好想想:這套制度,到底是在保護誰?
▍我們可以怎麼做?
這起案件不該只停留在政治人物的口水戰。如果你關心兒少保護,以下幾件事值得你花五分鐘思考:
1. 關注你所在縣市的社會局處兒少通報處理時效,要求定期公開數據。
2. 支持社工人力擴編與合理待遇,讓他們有足夠資源回應每一個案件。
3. 若你身邊有疑似受虐或高風險家庭的孩子,請不要猶豫,撥打113或110。
一個孩子的未來,不該建立在運氣之上。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10歲女童案發生在哪個縣市?目前處理進度如何?
本案發生在台北市,自民國114年12月底通報至今已超過240天,女童6月表達不願回家、8月發生自傷行為,但截至報導時間北市府仍未完成安置。
葉元之在節目上說了什麼引發爭議?
葉元之在政論節目中表示「不是240天不作為,也沒有性侵害」,質疑議員將事情誇大,事後辯稱是在講「長女」而非10歲女童,但遭主播公開逐字稿打臉。
台灣兒少保護通報後,依法應在多長時間內完成安置?
依法社工接獲通報後須進行安全評估,若認定有立即危險就應啟動緊急安置,但實務上「立即危險」認定標準嚴格,加上社工人力與安置資源不足,常導致處理時間拖長,建議諮詢當地社會局處或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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