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震驚各界的宣判,在臺北地院揭曉。備受矚目的京華城容積案與政治獻金案,其核心人物之一,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與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原先被依涉嫌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卻在 3 月 26 日雙雙獲判無罪。這項判決不僅讓案件峰迴路轉,更引發外界對公務員定義、政治獻金透明度,以及司法認定「施壓」與「賄賂」之間界線的深層思考。
表象:顧問、關切與金流的疑雲
此案的表象,交織著權力、金錢與人脈的複雜網絡。吳順民,身兼威京集團兆欣公司的有給職顧問,自 2017 年起按月領取薪資,同時也以應曉薇無給職顧問的身分,多次參與京華城容積案的相關會議,頻繁關切案件進度。這般雙重身分,無疑在外界眼中投下重重疑慮,質疑其在公務體系中扮演的角色,是否構成變相施壓。另一方面,張志澄則被指控受京華城董事長沈慶京指示,協助尋找人頭,捐款新台幣 210 萬元給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專戶,這筆款項的性質與目的,成為檢方起訴的關鍵。
真相:法院對「公務員」與「明知」的嚴格界定
然而,臺北地院合議庭在審理後,對檢方提出的指控有著不同的認定。針對吳順民的部分,判決書指出,其退休後並未任職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且受應曉薇聘僱為「無給職顧問」,未具備法定職務權限。法院認為,吳順民領取威京集團薪資,應屬擔任企業顧問的對價,而非收受賄賂以違背職務。因此,儘管其行為「固極有不當,且可能造成承辦公務員心理壓力」,但在「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下,難以認定其構成貪污治罪條例所稱的「公務員」身份,也無證據證明他知悉應曉薇收受賄賂或有共同犯意。
臺北地院合議庭判定:「吳順民領取威京集團顧問的薪資,同時身兼應曉薇無給職顧問,參與歷次京華城容積案件的相關會議,並屢屢關切案件進度,固極有不當,且可能造成承辦公務員心理壓力,但就吳順民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難達於有罪心證,本諸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此部分自應諭知無罪。」
至於張志澄的部分,法院認為,雖然他受沈慶京指示協助找人頭捐款 210 萬元給柯文哲,但並無證據證明他「明知」這筆款項屬於賄賂。判決書強調,張志澄並未參與沈慶京與應曉薇在 2020 年 2 月間拜會時任副市長彭振聲及市長柯文哲的行程,因此難以認定他知悉捐款與爭取京華城容積率相關。法院認為,至多僅能認定張志澄自行「推測」或「聯想」款項性質,但不足以構成共同正犯。
北院合議庭認為:「張志澄基於職務,受沈慶京指示找人頭捐款給柯 210 萬元,無證據證明其『明知』為賄款,至多僅自行『推測』、『聯想』款項性質,且無證據證明張志澄參與或知悉鼎越公司的內部決議及相關情形,難認張屬共同正犯,自不得以共犯相繩,因此判定無罪。」
各方角力:檢方舉證與法院認定的拉鋸
這起案件從偵查到審判,始終是檢方與被告方在法律定義與證據認定上的激烈角力。檢方試圖勾勒出一幅透過政治獻金與職務影響力,為京華城爭取容積的圖景。然而,法院卻對「公務員」的身分認定採取了嚴格的解釋,並對「賄賂」構成要件中的「明知」提出了更高的舉證要求。這也凸顯了在複雜的政商關係中,如何精準界定合法遊說與非法行賄之間的灰色地帶,是司法實務上的一大挑戰。吳順民的「無給職顧問」身分,以及他參與會議的行為,雖然法院認為「極為不當」,但仍因無法明確連結至「違背職務收受賄賂」而被判無罪,這無疑為未來類似案件的認定設下了一道門檻。
深層影響:對政商關係與司法透明度的省思
兩位關鍵人物獲判無罪,不僅是本案的法律結果,更可能對未來的政商互動模式及司法審判帶來深遠影響。此判決形同劃出了一條界線:即便行為「不當」並可能造成「心理壓力」,若無法證明行為人具備特定「公務員」身份或「明知」款項為賄賂,便難以構成犯罪。這使得外界開始思考,在現行法規下,企業顧問或無給職顧問的角色,其介入公共事務的界限究竟何在?政治獻金的流向,如何在不影響政治運作的前提下,確保其正當性與透明度?此案的判決結果,無疑將促使相關單位重新審視法規的周延性,以避免有心人士利用法律的模糊空間。
未解之問:當「不當」不等於「違法」,如何維護公共利益?
當法院認定某些行為「極為不當」,卻因罪證不足而無法構成違法時,我們不禁要問: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中,公共利益該如何被有效維護?這次的無罪判決,是否會讓未來的政商互動更加隱晦,或促使社會大眾與立法者,更積極地去填補法律上對「影響力交易」的規範空白?此案的落幕,或許只是一個逗點,真正關於政治獻金、權力遊說與司法正義的深層叩問,才正要開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