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台北地方法院於115年3月26日針對備受矚目的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進行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重判17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10年,而威京旗下鼎越公司更有高達逾121億元的不法所得被全數沒收。
核心要點
- 115年3月26日,台北地方法院針對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主要涉及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等罪。
-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獲判有期徒刑10年,褫奪公權5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
- 本案中,威京集團旗下鼎越公司被認定有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的不法所得,全數遭到沒收,成為本案沒收金額的最大宗。
- 至於個人不法所得部分,法院認定柯文哲有1260萬元、應曉薇有5250萬元,均依法沒收。
- 考量被告有逃亡疑慮,合議庭裁定沈慶京與應曉薇各需加保3000萬元,而柯文哲則維持原先的7000萬元交保條件。
- 有趣的是,此案的法庭錄音錄影將依司法院規定,最晚於115年3月31日(週二)上線公開播放,這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的首例。
- 值得注意的是,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及威京集團經理張志澄二人,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一句話結論
京華城案的一審重判不僅對涉案人士帶來嚴峻司法結果,高額不法所得的沒收也彰顯了司法機關打擊貪腐的決心,同時也透過公開播送法庭影音,為台灣司法透明度樹立新里程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