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全民運動館這樁1.72億元的公共建設案,現在炸鍋了。民進黨議員林月琴聯手發言人吳崢召開記者會,直指這座由中央前瞻補助1億、縣府2,000萬、市公所5,200萬合力催生的場館,從招標到履約處處是問號。特定廠商得標後,履約面積硬是少了快38%,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下修到260萬,更別提市民想進去運動還得被長約綁死。林月琴痛批市長余文忠「問A答B」,態度像極了台北市長蔣萬安,並宣布要將全案送交調查局。
公帑蓋的場館,市民卻不能隨到隨用?
先來看最基本的核心矛盾。這座運動館的前身是市公所公有停車場,中央與地方聯手活化土地,砸了1.72億元納稅錢,目的再清楚不過——提供市民平價、便利的運動空間。但現在委外經營的合約內容,卻讓人有種錯覺:這到底是市民的運動館,還是特定業者的私人健身俱樂部?
吳崢在記者會上點出最現實的痛點:在六都,市民花個50元就能隨到隨用公立運動場館,但苗栗市民想進這座全民運動館,卻得跟業者綁定長約。換句話說,公共建設的「公共」兩個字,在這裡被打了折扣。市公所在合約裡到底幫市民爭取到了什麼?九年營運合約,只有前兩年有里鄰義務回饋,後面七年在地權益幾乎是空白,這張合約簽得未免太「大方」了點。
四大疑點一次看:羽球館消失、權利金下修、百萬運動券、余友友
林月琴這次不是只丟出一個大帽子,而是直接把四大具體疑點攤在陽光下。我們一個一個來拆。
- 疑點一:羽球館離奇消失。原招標範圍內的羽球館,在特定廠商獲選優勝後,突然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等於業者的履約面積直接少掉將近38%。問題來了——當初其他廠商都是照原條件投標,為什麼得標後條件可以說改就改?這對其他參與競標的廠商公平嗎?
- 疑點二:權利金從300萬變260萬。履約面積縮水,權利金跟著調降,聽起來好像合理?但林月琴質疑的是程序問題:這是在什麼時間點、什麼機制下協商出來的?如果是在評選確定後才單獨跟特定廠商議價,那其他落選廠商豈不是被耍了一道?
- 疑點三:市公所每年再掏100萬買運動券。合約約定市公所每年編列100萬元向業者購買運動券,九年加起來就是900萬。這筆錢等於是用公帑去「補貼」業者的營收,但市民真的有享受到對應的福利嗎?還是變相在幫業者衝業績?
- 疑點四:所謂的「余友友」得標模式。林月琴更點名,余文忠上任兩年多來,苗栗市多項標案都被質疑由與市長關係密切的特定人士取得。雖然「余友友」這個稱呼帶點戲謔,但背後反映的是民眾對公共工程公正性的深層不信任。
說真的,這些疑點不是什麼高深的法學問題,就是最樸素的公平正義——用全民的錢蓋的場館,為什麼最後像是專為特定業者量身打造的?
「一切合法」不是免死金牌,市民要的是真相
面對排山倒海的質疑,余文忠市長目前為止的回應,大概可以用「一切合法、公開透明」八個字來總結。但這句話,台灣人這幾年聽得還不夠多嗎?
林月琴說得很直白:「余文忠是苗栗市長,不是特定業者的營運長。」這句話雖然辛辣,但確實點出了問題的本質。公共建設委外經營不是不行,甚至可以是好事——引進民間活力、提升服務品質,都是一種選擇。但關鍵在於,合約條件必須在公平的基礎上產生,而不是在得標之後再來「喬」。否則,前面那一套公開招標的程序,不就只是演給市民看的幌子?
林月琴要求市公所完整公開招標、評選、議價及相關簽核文件,把羽球館退出履約範圍的決策過程、其他廠商是否獲得相同機會、每年100萬元運動券到底是誰提議的,全部說清楚。這些要求,坦白說一點都不過分。這不是什麼機密文件,這是用1.72億元公帑蓋的公共建設,市民有權利知道每一塊錢是怎麼被對待的。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公共場館委外經營最忌諱的,就是「先射箭再畫靶」——先鎖定特定廠商,再來調整招標條件讓一切看起來合法。這種模式在地方工程標案中不是新聞,但每次發生都在消耗民眾對政府的信任。苗栗市全民運動館案最值得追蹤的不只是金額,而是決策時序:羽球館退出履約範圍的時間點,到底是在評選確定之前還是之後?如果是之後,那這個「之後」隔了多久?這些細節,才是判斷有沒有圖利的關鍵。建議市民直接去調閱相關會議紀錄,自己比對時間軸,比聽任何一方的說法都來得準。
展望與影響:這不是苗栗一地的問題
老實說,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爭議,表面上是一個地方建設的委外案,但它折射出來的,是台灣長期以來公共工程「重興建、輕管理」的結構性問題。中央補助款下來了,地方把館舍蓋好了,然後呢?後續的營運監督機制、合約變更的審核程序、市民權益的保障條款,往往在委外簽約的那一瞬間就被輕放。
林月琴宣布要將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這個動作的意義不只是針對單一案件,更是在對所有公共工程委外案提出一個警示:公共財不是這樣用的,市民的納稅錢不是這樣花的。如果這起事件能夠促使更多縣市回頭檢視自己的場館委外合約,或許反而是台灣公共工程管理升級的一個契機。
至於余文忠市長,現在已經不是要不要回應的問題,而是怎麼回應。市民要的不是「相信市府」四個字,而是白紙黑字的文件、清楚透明的決策紀錄。如果連這些基本資料都拿不出來,那「問A答B」的標籤,恐怕會一路貼到下一屆選舉。
苗栗市民,你覺得花1.72億蓋的運動館,應該讓你綁約才能用嗎?如果你也覺得不對勁,不妨直接打電話到市公所要求公開合約細項,或者去調閱相關招標文件——你的納稅錢,你有權利知道它去了哪裡。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總經費是多少?來自哪些單位?
總經費1.72億元,由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苗栗市公所出資5,200萬元共同支應。
林月琴對余文忠提出的四大質疑是什麼?
羽球館在特定廠商得標後退出履約範圍(面積少38%)、每年權利金從300萬降至260萬、市公所每年編100萬買運動券九年共900萬,以及多項標案遭疑由「余友友」取得。
這座運動館跟六都的公立運動場館有什麼不一樣?
六都公立運動場館多為單次收費(如50元隨到隨用),但苗栗市民使用該館須與業者綁定長約,無法比照同樣隨到隨用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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