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風光啟用的新竹市立棒球場,卻在一場職棒賽事後淪為全國焦點——不是因為精彩比賽,而是因為富邦悍將外野手林哲瑄一次撲接造成肩膀重傷,職業生涯差點報銷。球場開挖後更翻出廢電線、紅磚、塑膠製品等大量不該出現的廢棄物,工程品質遭受空前質疑。時任新竹市長林智堅遭告發涉犯偽造文書、圖利等罪,新竹地檢署歷經將近4年偵辦,於今(2026年8月28日)日正式宣布:營造與監造公司共4人因施工日誌及監造紀錄登載不實,獲緩起訴處分;林智堅等市府人員因犯罪嫌疑不足,全數不起訴。從3.53億暴增至11.54億的工程預算,為何在司法上站不住圖利指控?這起案件揭露的公共工程監管漏洞,恐怕比檢方的不起訴書還要深沉。
11.5億追加預算為何不構成圖利?檢方關鍵論理出爐
外界最關注的焦點,無非是新竹棒球場工程經費從原規劃的3.53億元,一路追加到11.54億元,暴增超過3倍。這樣的幅度,在任何公共工程案中都極為罕見,也難怪告發人緊咬圖利罪嫌。不過新竹地檢署經過通訊監察、金流比對、搜索及帳務分析後,給出的結論是:各次契約變更都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且查無林智堅或其他市府人員與營造、監造公司間有不法金流、收賄或圖利事證。
說穿了,追加預算本身不一定等於犯罪。關鍵在於程序是否合法、變更設計是否有正當理由、價格是否合理。檢方認定市府在變更設計完成前確實曾指示營造公司先施作新增項目,導致原定進度延後,但這屬於行政效率問題,距離刑事圖利還有一大段距離。不過話說回來,一個公共工程能從3.53億膨脹到11.54億,過程中無論是規劃階段的低估、還是變更設計的把關,都值得新竹市政府和未來所有公共工程主辦機關深刻檢討。
緩起訴背後:施工日誌造假,18份抽查紀錄事後補簽
雖然林智堅全身而退,但這份不起訴書裡藏著一個被多數新聞忽略的關鍵——巨佳營造的蕭姓工地主任和朱姓品管人員,為了讓施工日誌符合預定進度,預先登載了尚未施作的紅土回填及植草等項目;監造公司艾奕康的李姓監造主任和帥姓監造工程師,則參照這些不實的施工日誌,在監造日報表上登載已監督相關工程,甚至製作、補簽了18份施工抽查紀錄表。這4人最終獲得緩起訴,各需向公庫支付4萬元。
有趣的是,這18份「事後補簽」的抽查紀錄表,讓新竹市政府的承辦人員誤以為施工及查驗都已完成。換個角度想,這不僅是幾份文件的問題,而是整個品管制度的失靈。監造單位的職責就是為業主把關,結果監造人員不僅沒有發現問題,還配合包商偽造紀錄。如果不是林哲瑄那一撲,這些埋在地底下的問題,恐怕永遠不會被翻出來。對於任何正在進行或即將發包的公共工程來說,這起案件的教訓再清楚不過:書面紀錄可以偽造,但施工品質騙不了人。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新竹棒球場案的不起訴,對林智堅個人或許是司法上的平反,但對臺灣公共工程界來說,絕對不是該鬆口氣的時候。11.54億的工程、18份事後補簽的抽查表、預先登載的施工日誌——這些關鍵字告訴我們,現行的公共工程監造與查驗機制,存在嚴重的形式主義問題。檢方的不起訴書等於告訴所有工程從業人員:只要沒有金流證據,程序上站得住腳,追加預算再高也不會有事。但我們真正該追問的是,除了刑法以外,公共工程品質的行政管理機制出了什麼問題?未來如何避免下一個林哲瑄因為工程瑕疵而賠上職業生涯?這才是整個產業該認真面對的課題。
廢棄物疑雲:檢方認定「數量有限」,但標準何在?
球場開挖後發現的廢電線、塑膠製品、紅磚等廢棄物,當時引發社會譁然。許多人質疑:這些東西為什麼會出現在棒球場的級配層?是不是有人刻意傾倒廢棄物牟利?檢方的調查結果是:雖然確實發現部分不符規範的石塊、木材等物,但「數量有限」,查無業者從外運入廢棄物、外運土壤變賣或詐領工程款等證據,因此不足以認定相關人員涉及刑事犯罪。
不過,「數量有限」這個標準其實有點曖昧。對一般民眾來說,棒球場的級配層裡出現一根廢電線都嫌太多,更別提還有紅磚和塑膠製品。檢方從刑事犯罪的角度來看不構成起訴門檻,是一回事;但從工程品質和契約履約的角度來看,這些「數量有限」的廢棄物,是不是已經構成驗收不合格的事由?新竹市政府作為業主,有沒有向廠商追究民事違約責任?這些問題,恐怕不是不起訴處分能一筆帶過的。
林智堅的「台積電晶圓論」:失言還是比喻失當?
偵辦結果出爐後,林智堅過往對球場爭議的回應再度被翻出來檢視。他曾表示:「新竹棒球場確實有缺失,不過改進就好,台積電『晶圓也有不良品』。」這段話當時引起不小的爭議——把公共工程的安全疑慮比作半導體製程中的良率問題,怎麼聽都覺得不太對味。晶圓不良品報廢的是產品,但球場缺失傷的是球員的肩關節,兩者層次完全不同。
說真的,一個造價11.54億的公共工程,難道只能拿「不良品」來自我安慰?如果連最基本的施工品質和監造紀錄都能造假,那改進的誠意從何說起?林智堅雖然在司法上獲不起訴,但在公共工程管理的課堂上,他欠新竹市民和整個棒球界一個更誠懇的答案。
展望與影響:不起訴之後,公共工程監管制度改革才要開始
新竹地檢署這份不起訴處分,短期內勢必引發正反兩面激烈論戰。支持者會認為司法還了林智堅清白,反對者則可能質疑檢方對「圖利」的認定過於嚴格。但持平而論,這起案件真正的價值不在於政治人物能不能脫身,而在於它把臺灣公共工程長期以來的結構性問題攤在陽光下:規劃階段的經費低估、變更設計的浮濫、監造單位的球員兼裁判、施工紀錄的形式主義,以及最重要的一點——我們對工程品質的驗收標準,究竟建立在真實的施工情況,還是一疊疊事後補簽的紙上作業?
林哲瑄那一撲,撲出了11.54億的工程弊端,也撲出了臺灣公共工程監管制度的信任危機。司法調查結束了,但改革才剛開始。下一個新竹棒球場,會不會重蹈覆轍?這取決於我們是選擇繼續相信那18份補簽的抽查表,還是願意從制度面上,把每一次查驗都變成真正經得起考驗的品質保證。
你的看法呢?你認為新竹棒球場11.54億的追加預算合理嗎?林智堅的不起訴,是司法公正的展現,還是圖利罪的門檻真的太高了?歡迎在留言區分享你的觀點,讓我們一起關注臺灣公共工程的未來。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林智堅在新竹棒球場案中為何獲不起訴?
檢方認定林智堅等市府人員犯罪嫌疑不足。主要理由是各次契約變更未違反政府採購法,且經金流與帳務分析後,查無市府人員與廠商間有不法金流、收賄或圖利事證,因此圖利罪無法成立。
新竹棒球場的追加預算從3.53億增加到11.54億,為何不構成圖利?
檢方認為追加預算本身不等於犯罪,關鍵在於程序是否合法。本案各次契約變更在程序上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加上查無具體不法金流,因此難以證明市府人員有圖利廠商的主觀犯意。
本案有哪些人遭到起訴或緩起訴?
營造公司巨佳營造的蕭姓工地主任與朱姓品管人員,以及監造公司艾奕康的李姓監造主任與帥姓監造工程師,共4人因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獲緩起訴,各需向公庫支付4萬元。其餘被告包含林智堅在內,均獲不起訴。
新竹棒球場的廢棄物問題為何不構成刑事犯罪?
檢方調查後認為,球場雖發現部分不符規範的石塊與木材,但數量有限,查無業者從外運入廢棄物、外運土壤變賣或詐領工程款等具體證據,因此不足以認定相關人員涉及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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