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龍頭新光三越在今年五月的端午檔期,推出「名人推薦粽禮」主題活動,大打星級主廚與知名飲食作家的名號,企圖拉抬買氣。然而,這份宣傳文案卻是一場未經當事人同意的「借名行銷」。包括米其林星級主廚江振誠、飲食作家盧怡安與葉怡蘭皆未被邀請參與推薦或代言,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推薦」。事發後,新光三越雖在官網公開致歉,但江振誠本人並不買單,直接在臉書發文痛批「遲來的正義」,更直指「新光三越更需要道歉的是對那些被話術而買禮盒的消費者」。
未經授權的「名人經濟」:一場高風險的商業捷徑
新光三越這次的行銷策略,其實踩到了品牌誠信與名人肖像權的紅線。根據官網的道歉啟事,該公司坦承在宣傳文字中直接使用了「米其林星級主廚江振誠的愛店『台南東成街無名肉粽』」、「飲食作家盧怡安私藏『南門立家蛋黃鮮肉粽』」以及「飲食旅遊生活作家葉怡蘭推薦的『施正偉寧波粽子店』」等語句。但實際上,這三位在美食界具有高度影響力的意見領袖,完全沒有參與此次活動。
說真的,這種操作手法雖然能快速獲取消費者的信賴感,畢竟江振誠的餐飲哲學、葉怡蘭的品味鑑賞,在市場上具有極高的公信力,但在未簽訂合約、未支付授權費用的情況下,這已經不是「搭便車」,而是赤裸裸的「偷車」。對百貨業者而言,以為只是在新聞稿與宣傳物上「提及」幾位名人的喜好,就能免費獲得光環加持,顯然低估了當代消費者對於誠實行銷的要求,也輕忽了法律層面的風險。
「遲來的正義」之後:消費者的信任被置於何地?
在這起事件中,最耐人尋味的不是業者的道歉速度,而是江振誠回應中的第二段話。他明確指出,新光三越更該向「被話術而買禮盒的消費者」道歉。這句話直接點破了此事件的另一個受害者——信任品牌文案而掏錢的消費者。
試想,一位江振誠的粉絲,衝著「主廚愛店」的品質保證,特地購買這款禮盒送禮或自用,結果發現這份推薦根本未經主廚本人認證。這不僅僅是廣告不實的問題,更是一種對消費者選擇權的間接剝削。有趣的是,新光三越在道歉啟事中僅強調「為避免外界誤解三位人士曾參與或推薦本次活動」,但對於是否涉及廣告不實、消費者能否退貨等細節,並未給出清楚的交代。
編輯觀點: 從產業面來看,這起事件反映了台灣零售業長期存在的「借勢行銷」陋習。許多業者總認為「寫個名字沒什麼」,卻忽略了現在是自媒體與個人品牌意識高漲的時代。江振誠的「遲來的正義」五個字,背後藏著的是對商業夥伴尊重的要求。往後推演,如果新光三越未能提出更具體的消費者補償方案,只怕這把火會燒得更旺,讓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端午檔期信譽付之一炬。話說回來,這也給所有行銷人上了一課:名人推薦沒有「灰色地帶」,白紙黑字的授權合約才是唯一保障。
品牌信譽的危機處理:道歉之後的下一步是什麼?
攤開新光三越的道歉啟事,雖然用詞禮貌且正式,但整篇內容仍偏向「避免外界誤解」的防衛性說明。對於三位名人而言,這份道歉或許來得突然,但至少承認了錯誤;然而對於已購買禮盒的消費者,新光三越至今尚未宣布任何退貨機制或補償方案。
根據業界過往的經驗,這類型的消費爭議通常會透過以下幾個層面來解決:
- 商品標示檢視:全面清查所有端午粽禮盒的實體包裝與線上文案,確保移除所有未授權的名人姓名。
- 消費者權益保障:針對因「名人推薦」而購買的消費者,應主動提供退換貨或差價補償的選擇。
- 內部流程建立:重新審視品牌與外部人士的合作機制,確保未來所有對外提及的「推薦」皆有合約支持。
坦白說,新光三越作為台灣百貨業的指標性龍頭,在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不僅是行銷部門的便宜行事,更是內部法務與公關審核流程的嚴重漏洞。若無法迅速止血並給出讓消費者滿意的答案,這次的端午粽風波,恐怕會成為消費者心中對該品牌「誠信打折」的長久記憶。
展望與影響:名人推薦不再是「免費標籤」
這起看似單純的授權爭議,其實是一次對於台灣行銷生態的震撼教育。在社群媒體發達的今日,每一位具備公眾影響力的名人都是一座自帶流量的媒體。未經同意使用他們的名號,不再是過去那種「寫錯字道個歉就沒事」的小事,而是涉及商業誠信與法律責任的嚴重瑕疵。
對於其他零售業者來說,這是一次極具警示意味的示範。未來在規劃節慶行銷時,若想借助名人光環,就必須老老實實走完合約、支付費用、簽訂授權。而對於消費者而言,在看到「名人推薦」四個字時,或許也該多一分警覺,確認這究竟是真實的合作,還是業者又一次的「文字遊戲」。端午節的粽子之亂暫時落幕,但關於商業誠信的考試,才剛剛開始。
你手中的「名人推薦」禮盒,真的是名人真心推薦的嗎?下次購物前,不妨多花三秒鐘確認來源,別讓自己的信任變成業者免費的行銷籌碼。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光三越名人推薦粽禮事件發生了什麼事?
新光三越在2026年5月推出的端午粽宣傳活動中,未經米其林主廚江振誠、飲食作家盧怡安及葉怡蘭授權,就直接使用他們的姓名與推薦語進行行銷,事後被揭露並在官網公開道歉。
江振誠對新光三越道歉的回應是什麼?
江振誠在臉書發文表示「遲來的正義」,並強調新光三越更應該向被話術誤導而購買禮盒的消費者道歉,而非僅對名人致歉。
未經授權使用名人推薦會觸犯什麼法律?
此行為可能涉及《民法》的侵權行為、肖像權或姓名權侵害,若涉及廣告不實還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實務上通常需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了解具體權益。
消費者買到這類「假推薦」商品可以退貨嗎?
如果業者宣傳內容明顯不實,可能構成《消保法》中的廣告不實,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或退款,但實際狀況仍需視購買通路與商品狀態而定,建議先向新光三越客服反映並保留購買憑證。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