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人口販運研討會17年,為何台灣移工仍困在強迫勞動牢籠?

上週人權團體首度揭露,繼新南向政策國際血汗學生案之後,台灣又出現一條繞過《就業服務法》的跨國廉價人力派遣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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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人權團體首度揭露,繼新南向政策國際血汗學生案之後,台灣又出現一條繞過《就業服務法》的跨國廉價人力派遣管道。新加坡跨國集團謝菲爾德綠能與國內多家企業聯手,利用外國法人履約制度的漏洞,將外籍工人以低於基本工資的條件引入台灣,學者直言這已構成新型態的勞力剝削。

同一時間,移民署正在籌備年度防制人口販運國際研討會,這已是第十七屆。但民間團體的質疑聲浪一年比一年大:為什麼研討會越辦越「國際化」,台灣本土的移工問題卻始終在原地踏步?

國際研討會年年開,移工的苦難沒有被討論

翻開移民署歷年防制人口販運研討會議程,受邀的幾乎都是各國官員與學者,分享的是國際經驗與做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的陳秀蓮指出,早年這類會議還會邀請公民社會對話,現在幾乎完全看不到。她反問: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家務移工沒有法令保障、仲介費債務剝削、漁工雙軌制缺乏勞動權益保障——這些在國際人權報告裡被點名多年的問題,有哪一項被解決了?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已經連續好幾年在研討會場外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應該在國際研討活動中投入一定比例資源,關注台灣本土的人口販運議題。但陳秀蓮說,聯盟不斷提出的訴求——廢除漁工聘僱雙軌制、落實海上通訊自由安裝Wi-Fi、強化漁船監控量能、提升勞檢效能——到現在都沒有具體時程表。

編輯觀點:說句實在話,如果一個辦了十七年的研討會,每年都在聽其他國家怎麼做,卻從來不回頭檢討台灣自己制度裡的結構性問題,那這不是「國際交流」,這是「國際大拜拜」。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這種核心制度缺陷,在國際人權報告被批評了超過十年,政府連具體的改革時間表都拿不出來。當印尼、英國、法國都陸續批准ILO C188公約,台灣若繼續用「Tier 1」的成績麻痺自己,接下來被國際制裁的不會是政府,是那些已經在生死邊緣討生活的遠洋漁工。

漁工困境:從「大旺號」到Wi-Fi與CCTV的荒謬設計

2019年,台灣人投資、登記在萬那杜的權宜船「大旺號」爆發海上喋血案,印尼籍漁工Sunoto遭台灣籍大副攻擊致死。根據綠色和平報告《海上奴役》,船上漁工普遍面臨超時工作與苛扣薪資,符合國際勞工組織11項強迫勞動指標。2020年大旺號靠岸台灣,菲律賓籍漁工Manny向台灣政府尋求庇護,被鑑別為人口販運受害者,才得以留在台灣為Sunoto爭取正義。

這起案件耗時七年,近期將迎來一審判決。但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批評,「漁工人權保障」始終停留在口號和媒體宣傳中。她細數漁工實際遭遇:管理者以暴力威脅服從、行動自由被限制、招募時隱瞞真實工作條件、高額仲介費導致債務束縛、證件被扣留、海上無法使用1955申訴電話——這些情況完全符合人口販運的構成要件

更荒謬的是Wi-Fi與CCTV的政策設計。農業部漁業署投入大量預算補助漁船裝設Wi-Fi和CCTV,但Wi-Fi安裝是自願性質,沒有法律強制力。李麗華直言:「Wi-Fi應該是漁工的生命線,不是資方的特權。」CCTV的補助款直接撥給船主,影像紀錄由船長掌控,漁工與NGO無法獨立調閱,反而變成雇主監控漁工的工具。當發生強迫勞動事件,關鍵畫面可能被刪除,司法救濟根本失效。

環境正義基金會海洋專案主任林佑亮強調,台灣主要的漁工來源國印尼已經批准ILO C188公約,大量市場國家如英國、法國也陸續跟進,未來更多國家會用這個標準檢視台灣的產品與政策。若不廢除漁工雙軌制、不通過《漁撈工作公約施行法》,台灣遠洋漁業的國際競爭力將面臨直接衝擊。

不只是漁工:家庭看護工與血汗學生的制度性剝削

外籍家庭看護工至今無法適用《勞基法》,24小時單一人力連續工作與待命,工作場域在雇主私人住宅內,長期處於權勢與性暴力的潛在風險中。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施逸翔指出,從2013年以來,聯合國兩公約與CEDAW公約的國際審查委員就不斷呼籲台灣政府制定家事移工保障專法或直接適用勞基法,但政策延宕至今。

交通部觀光署則利用外國實習生制度,填補國內旅宿業的廉價勞力需求。監察院今年六月的調查報告發現,這些在他國就讀相關科系的實習生,繳納高額仲介費、實習津貼低於基本工資、實習時數無上限、無法投保勞保與災保、健保需來台半年後才能投保,證件還被扣留。諷刺的是,行政院為了因應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剛通過的《就業服務法》草案,才明訂雇主與仲介不可扣留勞工證件——而這些實習生正在承受的,正是法律剛要禁止的事。

知名企業打壓工會,政府罰則輕如鴻毛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點出三個核心問題:第一,政府打擊強迫勞動不力,即使企業在裁決案中全部敗訴,依然不退讓,甚至與政客合作攻擊工會、提出濫訴。第二,台灣對強迫勞動商品只禁止輸入、不禁止輸出,對違法企業毫無殺傷力。第三,政府應根據ILO公平聘僱指引修法,禁止在移工引進過程中對移工收費,並協助國內業者向供應鏈中獲取最大利潤的國外品牌商要求分攤聘僱成本,從源頭杜絕強迫勞動。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郭珮嫻則提醒,台灣與美國簽署的ART協定要求台灣落實強迫勞動產品進口管制,但台灣也應承擔出口管制責任。她呼籲政府兌現ART中「三年內讓遠洋漁工享有與台籍漁工相同勞動保障」的承諾,廢除歧視性的雙軌制。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的四大具體訴求

聯盟明確提出:一、漁業署應建立獨立的「遠洋漁業人權觀察與證據保存」機制,讓各利害關係方在第一時間介入保全證據。二、強制規範遠洋漁船裝設Wi-Fi,確保漁工通訊權,若船東未開放Wi-Fi,遭檢舉時須負舉證責任。三、漁工檢舉後應立即安置保護,避免資方或仲介報復遣返。四、檢舉屬實應取消雇主聘用資格,並安排漁工轉換至其他船隻或行業。

這些訴求並不複雜,也不需要等到下一屆研討會才討論。問題在於,政府什麼時候才願意把研討會的聚光燈,從國際講台轉回台灣的漁港與移工宿舍。

下一次當你看到台灣在美國國務院TIP報告中蟬聯Tier 1的新聞時,或許可以多想一下:這個「第一級」的評比,是建立在真實的勞動權益保障上,還是建立在每年一場又一場、與台灣現實脫節的國際研討會上?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什麼是「漁工雙軌制」?為什麼它會被批評為歧視性制度?

漁工雙軌制是指遠洋漁工與台灣籍漁工適用不同的勞動法規與保障標準,遠洋漁工被排除在基本法律保障之外,薪資遠低於基本工資(約每月570美元),且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民間團體認為這是制度性的歧視,也是強迫勞動的根源之一。

台灣的防制人口販運研討會已經辦了17年,為什麼移工問題還是沒有改善?

關鍵在於研討會議程越來越國際化,卻長期忽略台灣本土的結構性問題,包括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家務移工無法律保障、漁工雙軌制等。民間團體批評這是「國際大拜拜」,缺乏具體的政策回應與改革時程表。

一般民眾可以怎麼關注或協助改善移工人權?

可以關注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TIWA等民間團體的倡議動態,支持友善移工的商家與產品,並在選舉期間要求候選人提出具體的移工人權政策。更重要的是,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可能涉及強迫勞動的海鮮產品,用消費力量推動供應鏈改革。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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