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總覽:自2005年第七次修憲後,台灣憲政體制已逾20年未調整,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日舉行公聽會,探討五權或改採三四權之利弊。
📅 2023年10月:立法院修憲委員會舉行公聽會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日舉行公聽會,由民眾黨立委王安祥擔任召集人。王安祥指出,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面對社會快速變遷,如何兼顧憲政穩定並回應國家發展及民主深化,是當前重要課題。自2005年第七次修憲後,我國憲政體制已逾20年未調整,五權分立也面臨實務困境,盼藉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探討五權、四權及三權分立制度的利弊,作為未來修憲參考。
📅 1997年:刪除行政院長同意權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自1997年修憲刪除行政院長同意權後,現行憲政體制表面上是雙首長制,實際卻偏向總統制。現行制度下總統權力過大、監督不足,形同「選一個總統就變成皇帝」,行政院長還可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選擇性執行。因此,他每次談修憲都主張恢復閣揆同意權,以制衡超級大總統。
📅 2023年10月:民眾黨主張廢除監察院
民眾黨立委劉書彬指出,權力分立的核心在於相互制衡,當年五權憲法設計是希望凸顯監察權的獨立性,但縱觀成熟民主國家,幾乎沒有獨立於立法、司法之外,卻缺乏實質執行力的監察機關。監察院如今已陷入結構性失能,不僅秘書長拒絕赴立法院備詢,還混淆機關首長與行政幕僚的界線,以五院平行為由規避國會監督,自行解釋憲法、迴避責任,已破壞憲政運作。
📅 2023年10月:學者建議改革監察權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林建志表示,考試院可廢除,相關職權改由行政院承接,若擔心中立性,可透過人事任命及國會同意權等制度設計加以保障。至於監察院,他認為審計權可移至立法院,糾正、糾舉、彈劾等權力則可考慮直接廢除;若保留部分職權並移交立法院,則須透過跨黨派及人事制度設計,確保調查權的行使不受政黨影響。人權委員會仍有存在必要,建議改設為獨立機關,無須維持院級組織。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此次公聽會揭示了修憲議題的多元觀點,從恢復閣揆同意權到廢除監察院,各立場背後都有其邏輯與理由。然而,這些提案能否獲得共識並付諸實踐,仍需廣泛社會討論與政治協商。修憲過程不僅是制度上的調整,更是對民主價值的深刻反思。
從產業面來看,修憲議題反映了台灣民主發展的階段性挑戰。恢復閣揆同意權與廢除監察院的提議,旨在解決現行體制下的權力失衡問題。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場辯論本身即是民主進程的一部分,有助於深化公民對憲政體制的理解。
面對修憲議題,每位公民都有權利也有責任關注並參與其中。我們鼓勵讀者深入了解各項提案的背景與影響,並在未來的公投或選舉中做出明智的選擇。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為什麼需要修憲?
因為現行憲政體制已逾20年未調整,面對社會快速變遷,需要兼顧憲政穩定並回應國家發展及民主深化的需求。
恢復閣揆同意權有何好處?
恢復閣揆同意權可以制衡超級大總統的權力,使行政院長具民意基礎,並讓立法院能更好地監督和制衡總統。
廢除監察院的理由是什麼?
廢除監察院的理由是現行監察院已陷入結構性失能,無法有效監督他人,也無法接受監督。將監察權回歸三權體制,可以建立權責相符、高效透明的民主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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